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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南山区
信息来源: 南山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距申报截止12天
促进招商引资专项-外资项目奖励
申报时间: 2026-06-19 ~ 2026-06-30
阅读人次: 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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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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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一)申请本项资金资助的单位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深圳市南山区依法实际从事经营活动,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外商投资企业(不包括房地产业及未纳入商务部实际使用外资统计口径的金融业及类金融业项目,行业划分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2.履行外资等相关数据和信息申报义务、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健全的财务制度。 3.申请主体须承诺5年内不减少注册资本、不转为内资企业,数据申报地关系不发生变化。未履行承诺的,将按程序收回奖励资金。 4.申报主体须配合南山区政府相关部门实地检查并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应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应如实提供本单位信用状况,承诺承担违约责任,不得弄虚作假、套取、骗取专项资金。 5.应积极配合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 (二)申请本项资金资助的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奖励资金的新设和增资项目的实际使用外资金额,是指外方投资者以境外现汇、跨境人民币、利润再投资和资本公积等4种方式实缴或转增企业注册资本,并通过商务部门2025年核查公布的实际使用外资金额。 2.单个企业(项目)在2026年度获得该项外资奖励资金金额累计不得超过1000万元,且本项目奖励不与前海合作区同类性质扶持政策叠加享受。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资金不予资助: 1.被依法依规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失信惩戒措施清单的; 2.提出资助申请后,申报企业数据申报地关系发生变化,不再符合申报条件的。
支持力度
对上年度实际使用外资不少于1000万美元的外商投资企业,按其年度实际使用外资金额的1%,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奖励。
申请材料
(一)《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区商务局分项资金外资项目奖励申请书》(登录“Ai南山企业服务综合平台”https://www.inanshan.org.cn/在线填写,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原件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原件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四)申报主体由税务部门开具的单位上年度完税证明或无欠税证明(上传税务系统下载带有税务机关红色印章的电子版); (五)外资企业设立、增资情况表,及营业执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公示的设立/变更信息等佐证(内容见模板,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六)FDI入账登记表复印件,如涉及多笔到资,请列表注明每笔资金对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七)所在辖区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2025年度的统计证明(原件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八)申报主体所属行业相关材料(原件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九)审核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原件彩色扫描(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项目来源
关于开通2026年度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区商务局分项资金项目外资项目奖励申报的通知 https://www.szns.gov.cn/xxgk/qzfxxgkml/tzgg/content/post_128426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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