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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龙岗区
信息来源: 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待定
体育产业-职业体育俱乐部奖励
申报时间: 待定
阅读人次: 184
待定
  • 政策简读
  • 政策原文
  • 资助历史
  •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文化创意设计
申请条件
(一)在龙岗区举办大型高端体育赛事、建设职业体育俱乐部、推动体育产业聚集发展、投资兴建体育场馆、参加体育专业展会的注册地、纳税地和统计地均在龙岗区的体育企业及在龙岗区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 (二)在龙岗区举办推动文旅融合发展、文体旅融合发展和“体育+”融合发展项目活动的注册地、纳税地和统计地均在龙岗区的企业以及在龙岗区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
支持力度
(一)鼓励职业体育俱乐部落户。对落户或迁入我区并参加全国最高级别以上职业联赛的A类项目职业体育俱乐部(篮球、足球、排球、网球、冰球、电子竞技,下同),前三年给予累计不超过500万元落户补贴,首年补贴50%,第二年补贴30%,第三年补贴20%;对落户或迁入我区并参加全国最高级别以上职业联赛的B类项目职业体育俱乐部(羽毛球、三人篮球、拳击、五人足球、乒乓球、高尔夫球、国际象棋、武术,下同),前三年给予累计不超过200万元落户补贴,首年补贴50%,第二年补贴30%,第三年补贴20%。 (二)鼓励俱乐部发展及参加职业联赛。在龙岗运营,参加职业联赛的职业体育俱乐部,根据项目所属类别、影响力、联赛等级和赛季成绩等,按不超过实际投入的50%,可给予赛事组织、薪酬开支、训练基地、专项器材、比赛场租和安保经费等方面的扶持。同时参加第六条第(一)、(二)、(三)项与本项赛事的,按就高原则不重复补贴。 1.参加足球中超、中甲职业联赛的,区专项资金可分别给予每赛季不超过2500万元、1500万元的专项扶持。 2.参加篮球CBA职业联赛的,区专项资金可给予每赛季不超过1500万元的专项扶持。 3.参加排球、冰球全国最高级别以上职业联赛的,区专项资金可给予每赛季不超过800万元的专项扶持。 4.其他重点扶持的A类、B类职业体育俱乐部参加全国最高级别以上职业联赛,区专项资金可分别给予每赛季不超过500万元、200万元的专项扶持。 (三)职业体育俱乐部优异成绩奖励。在龙岗运营,参加全国最高级别以上职业联赛的职业体育俱乐部取得优秀成绩,区专项资金可根据项目所属类别、影响力、联赛等级和投入等结合区财力状况给予奖励。根据具体情况,报区政府会议研究审定。
申请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项目来源
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做好体育产业及产业融合发展评审制项目扶持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www.lg.gov.cn/bmzz/wtlyj/xxgk/qt/tzgg/content/post_8398741.html
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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