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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龙岗区
信息来源: 龙岗区科技创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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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企业研发投入扶持项目
申报时间: 2025-12-24 ~ 2026-01-26
阅读人次: 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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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航空航天 人工智能 区块链 集成电路 软件 建筑业 电子商务 军工业 高技术服务 新材料 新能源与节能 文化创意设计 农业 交通/物流/供应链 生态修复 节能环保 高端装备 机器人 生命健康 生物医药 医疗器械 新能源汽车 海洋产业 互联网 电子信息 物联网 5G/移动通信 大数据
申请条件
申请扶持应满足《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实施细则》相关规定: 1.上一年度研发投入300万以上且参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满足该年度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要求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未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生物医药类企业,上一年度在生物医药(含医疗器械)领域的研发投入300万以上。 注:参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当年营业收入少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研发费用比例不低于5%;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研发费用为审后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数据。 2.符合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并已按要求在税务部门办理了加计扣除申报。
支持力度
1.申报单位未在区统计局填报信息的,请于申报前到街道统计办填报信息。 2.扶持标准: 上一年度研发投入300万元-1000万元(不含)的,给予5万元补助; 上一年度研发投入1000万元-3000万元(不含)的,给予10万元补助; 上一年度研发投入3000万元-6000万元(不含)的,给予30万元补助; 上一年度研发投入6000万元-1亿元(不含)的,给予50万元补助; 上一年度研发投入1亿元-10亿元(不含)的,给予100万元补助。 上一年度研发投入10亿元以上的,给予200万元补助。 对符合以上条件的广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不含深圳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对应补助金额的150%、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补助;对符合以上条件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对应补助金额的200%、最高400万元补助。 其中,对于非国高生物医药类企业,根据其在药品、医疗器械、细胞及基因等领域的研发投入所满足的上述分档区间,予以相应补助。
申请材料
1.申报书(通过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生成并打印)。 2.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 3.上年度纳税证明(税务部门系统打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4.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验原件)。 5.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出具、封面含有防伪二维码的上年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专项审计报告复印件(验原件)。研究开发项目应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研究开发费用计算范围和计算比例按照《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等政策文件的规定执行。其中,非国高生物医药类企业,须提供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出具、封面含有防伪二维码的上年度生物医药(含医疗器械)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专项审计报告复印件(验原件)。 6.单位资质证明材料(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提供证书复印件;广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提供主管部门公示的名单、文件)。 上述材料用A4纸正反面打印,附有目录及页码,按顺序合并胶装成册,加盖骑缝公章。书脊处印企业名称,提交一份。凡要求提交复印件的,同时查验原件。
项目来源
龙岗区科技创新局关于申报2025年科技企业研发投入扶持项目的通知 https://www.lg.gov.cn/bmzz/kjj/xxgk/qt/tzgg/content/post_125658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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