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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盐田区
信息来源: 盐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待定
企业购买出口信用保险项目
申报时间: 待定
阅读人次: 220
资助金额:
最高资助100万
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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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策原文
  • 资助历史
  •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航空航天 人工智能 区块链 集成电路 软件 产业园 建筑业 传统实业 科技中介 电子商务 军工业 高技术服务 新材料 新能源与节能 其他 文化创意设计 农业 传统服务业 金融业 交通/物流/供应链 贸易 公共服务 生态修复 节能环保 高端装备 机器人 生命健康 生物医药 医疗器械 新能源汽车 海洋产业 互联网 化工产业 电子信息 物联网 5G/移动通信 大数据
申请条件
申请该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当是在盐田区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 格的企业。 (二)申报单位已购买出口信用保险(一年期以内)。
支持力度
对于购买出口信用保险(一年期以内)的企业,按不超过企业实际支付保费50%的比例给予资助,每年度每个企业资助总额不超过100万元(已获得市级补助的,若市、区两级补助比例合计等于或超过实际支付保费,则区级补助比例降至40%)。
申请材料
(一)《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扶持项目申请书(500强企业奖励)》(通知附件可下载相应申请书)原件及电子文档,原件为在电脑上按要求填写后打印生成的纸质文件原件(需签字盖章),电子文档为填写后的Word版电子文档(电子文档需发邮件至ytcyzj@yantian.gov.cn);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法人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不足三年的,按实际年度提供); (五)保险合同复印件(验原件); (六)保费发票复印件(验原件); (七)银行支付凭证复印件(验原件); (八)保险费通知书及附件资料复印件(验原件); (九)已获得市级资助的,须提供申报单位获得市级资助的证明材料(如,资金进账凭证)复印件。 以上材料一式三份,编制封面(封面采用申请书的封面)及目录(目录按照申请书中“材料清单”所列“附件”的顺序编写,并标明其在材料中对应的页码),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加盖骑缝章。
项目来源
关于开展盐田区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和促进科技创新项目受理工作的通知 http://www.yantian.gov.cn/szsytqrmzfbgswzgkml/szsytqrmzfbgswzgkml/qt/tzgg/content/post_5719128.html
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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