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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深圳市
信息来源: 深圳市商务局
待定
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粤港澳大湾区老字号(文化)博览会项目(克隆)
申报时间: 待定
阅读人次: 110
待定
  • 政策简读
  • 政策原文
  • 资助历史
  •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现代服务业
申请条件
一、支持领域 支持举办粤港澳大湾区老字号(文化)博览会。 二、申报条件 (一)基础条件 1.申报单位是在广东省内注册登记、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实际从事经营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 2.申报单位不存在正在接受审计或纪检监察部门调查的情况; 3.申报单位近三年不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被审计或纪检监察部门定性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且尚未完成整改,或拖欠应缴还财政资金; 4.申报单位不存在因生产安全事故或者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并且性质恶劣、情节严重,被县级以上地方应急管理部门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5.同一项目已获取商务领域中央或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原则上不再重复支持; 6.对同一项目的中央、省、市、区等各级资助总额不超过项目实际支出金额。 (二)专项条件 1.申报单位为粤港澳大湾区老字号(文化)博览会举办方,即展馆租赁等活动支出项合同签署方及发票抬头单位; 2.申报项目在深圳市专业展馆(专业展馆指深圳会展中心、深圳国际会展中心和深圳坪山燕子湖国际会展中心三个展馆)举办; 3.申报项目举办时间为2023年; 4.申报项目展览及配套活动面积不低于1万平方米; 5.申报项目参展企业不少于200家。
支持力度
支持比例不超过申报项目实际支出金额的30%,支持金额不超过500万元,用于场地租赁、宣传推广、广东省展位搭建、展务承办等。支持金额以万元为单位,向下取整、不保留小数、不四舍五入。 申报项目实际支出金额包括场地租赁、展览展示及相关服务、会议及配套活动、宣传推广等费用。
申请材料
(一)基础材料 1.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在线填报申请书(网址:http://www.gdzwfw.gov.cn/,进入后搜索“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选择“深圳市”—“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发展内贸促消费方向)消费枢纽建设事项-粤港澳大湾区老字号(文化)博览会项目”,点击“在线办理”),预审通过后提交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件(带水印); 2.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等注册登记证明文件电子件; 3.申报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s://gd.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结果各栏目资料。 (二)项目材料 1.申报项目情况报告(包括申报单位介绍、申报项目时间地点内容投入成效照片等,详见模板); 2.申报项目总经费支出明细表(详见模板); 3.与申报项目总经费支出相关的合同协议、发票、银行单据、记账凭证、成果展现等支出佐证材料(按照与总经费支出明细表相同的顺序整理排列); 4.申报项目举办时间、地点、面积佐证材料(如展馆租赁合同、宣传报道等); 5.申报项目参展企业清单(详见模板)及展位图; 6.申报项目参展企业数量佐证材料(如参展合同等,按照与参展企业清单相同的顺序整理排列)。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多页的还需加盖骑缝公章;签字需正楷手写或签章;涉及外文的,需提供中文翻译件;一式两份,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按照上述申报材料顺序排列,设置目录页并标明各目录对应页码,装订成册(胶装);书脊(侧边)要求标注申报单位名称。
项目来源
深圳市商务局关于发布《深圳市商务局2024年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发展内贸促消费方向)消费枢纽建设事项-粤港澳大湾区老字号(文化)博览会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http://commerce.sz.gov.cn/xxgk/qt/tzgg_1/content/post_11135596.html
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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