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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东莞市
信息来源: 东莞市商务局
待定
保企业、促复苏、稳增长专项-中欧班列发展支持
申报时间: 待定
阅读人次: 275
资助金额:
最高资助1000万
待定
  • 政策简读
  • 政策原文
  • 资助历史
  •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贸易
申请条件
通过石龙、常平中欧班列(含中欧班列和中亚班列)收发货物的东莞企业。
支持力度
对我市企业通过东莞国际班列(往返中亚五国和欧洲)收发货物并将外贸统计数据纳入我市的进出口货物,给予0.145美元/20尺柜/公里、0.29美元/40尺柜/公里的支持(含省政策支持部分)。单个企业年度项目支持额度最高1000万元。
申请材料
1.登录东莞市商务局专项资金申报管理系统(http://dgboc.dg.gov.cn/zxzj),提交该系统打印、且经其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申请文件及承诺书原件; 2.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报关单“境内收货人/境内发货人”须为东莞企业)、铁路运单复印件; 3.月度中欧、中亚班列开行汇总表。
项目来源
东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东莞市商务局保企业、促复苏、稳增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http://dgboc.dg.gov.cn/gkmlpt/content/3/3179/post_3179613.html#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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