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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东莞市
信息来源: 东莞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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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设施补贴
申报时间: 2025-07-02 ~ 2025-09-10
阅读人次: 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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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农业
申请条件
(一)申报对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或个人。自申报之日起,申报对象土地承包合同租期或场所使用日期至少覆盖到2026年12月31日,已享受过财政扶持的农业设施不得重复申报。 (二)补贴条件 新建温室大棚面积2亩以上,或新建节水喷滴灌设施20亩以上。
支持力度
(一)大棚类设施 1类温室大棚。建设标准:钢结构主体,肩高≥1.8米、跨度≥5米。按照1.8万元/亩标准补贴,最高补贴40亩。 2类温室大棚。建设标准:钢结构主体,肩高≥1.8米、跨度≥5米。同时温室大棚内苗床面积占大棚面积60%以上或装有水帘降温等设备。按照2.6万元/亩标准补贴,最高补贴40亩。 (二)喷滴灌设施 1类节水喷滴灌。建设类型:移动式节水喷滴灌(含喷带、微喷、滴喷等)。按照400元/亩标准补贴。 2类节水喷滴灌。建设类型:固定式节水喷灌(旋转喷灌)。按照800元/亩标准补贴。
申请材料
(一)东莞市农业设施补贴申请表(详见附件1); (二)东莞市农业设施补贴承诺书(详见附件2); (三)申请者与设施合影照片; (四)发票、身份证明(营业执照或个人身份证)、土地承包合同复印件〔或村(社区)证明原件〕。
项目来源
关于申报2025年农业设施补贴资金的通告 https://nyncj.dg.gov.cn/zfxxgkml/zcwj/qtwj/content/post_44033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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