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驻申请被驳回 请重新修改申请资料,确认资料真实正确后提交
取消
您已提交入驻申请 请等待工作人员审核确认
确定
所属地区: 盐田区
信息来源: 盐田区投资推广和企业服务中心
待定
专业化产业园区企业租金资助
申报时间: 待定
阅读人次: 224
资助金额:
最高资助50万
待定
  • 政策简读
  • 政策原文
  • 资助历史
  •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文化创意设计 生命健康 生物医药 医疗器械 海洋产业
申请条件
(1)申报主体的注册地须在盐田区,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申报主体入驻在经备案的专业化产业园区,且申请租金资助时该专业化产业园区产业集聚度仍达到60%以上。 (3)可享受资金资助的企业还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在《扶持办法》有效期满之日前入驻。 ②符合所入驻经备案专业化产业园区的产业方向(按《备案指引》中有关规定执行)。 ③符合专业化产业园区各主管单位提出的特定条件。 *海洋经济类专业化产业园区特定条件: (A)从事海洋经济领域,包括海洋交通运输业、滨海旅游业、海洋生物医药业、海洋现代服务业、深地深海等。具体如下: 海洋交通运输业:海洋旅客运输、海洋货物运输、沿海港口、海底管道运输、海洋运输服务活动(含海洋运输代理服务)、船舶用资源供应服务、涉海公共运输服务。 滨海旅游业:海洋游览服务(如滨海公园)、海洋旅游娱乐服务(如海上游乐园、游轮旅游)、海洋旅游文化服务(如海洋博物馆)、海洋旅游住宿服务(如滨海旅游饭店)、海洋旅游经营服务(如旅行社及相关服务)。 海洋生物医药业:海洋药物制造、海洋功能性食品制造、海洋生物制品制造、海洋生物医药研究和试验发展、海洋药物和生物制品设备及仪器制造。 海洋现代服务业:海洋社会团队、海洋基金会、海洋国际组织、海洋科技推广与交流服务、海洋公共管理、海洋专业技术服务(如海洋监测认证技术服务)、海洋信息服务、涉海金融服务(如基金、贷款、融资租赁、保险)、涉海商务服务(如法律及公证服务、知识产权服务、劳务服务等)。 深地深海:深地探测、深海探测等。 (B)企业申请租金资助额度在15万(含)以下的,上年度地区财政贡献须达到50万以上;企业申请租金资助额度在15万至30万(含)的,上年度地区财政贡献须达到100万以上;企业申请租金资助额度在30万至50万(含)的,上年度地区财政贡献须达到150万以上。 *生命健康类专业化产业园区特定条件: (A)从事生命健康领域,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a.上年度研发投入不低于100万元; b.有效期内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c.已获得以下资质之一,并在有效期内: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生产许可证; d.上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 e.最近2年获得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国赛、深圳市赛或盐田区赛一、二、三等奖(申报主体为企业组获奖单位,或团队组获奖团队核心成员2人及以上为申报主体股东且持股30%以上); f.从内地和港澳地区知名高等院校及科研机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而设立的初创型科技企业,且成立时间不超过3年; g.最近3年累计获得五百万元以上股权风险投资且实际到位; h.已获批广东省或深圳市高层次人才团队。 (B)从事除生命健康外其他领域,应满足以下条件: 有效期内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且上年度研发投入不低于200万元。 *数字与时尚类(现代时尚)专业化产业园区特定条件: 现代时尚类企业上年度纳税额符合相应标准:企业申请租金资助额度在15万(含)以下的,上年度税收须达到50万以上;企业申请租金资助额度在15万至30万(含)的,上年度税收须达到100万以上;企业申请租金资助额度在30万至50万(含)的,上年度税收须达到150万以上。 *数字与时尚类(数字创意)专业化产业园区特定条件: 无。 (4)申报主体须在政策有效期内满足租金资助条件并提出申请,租金资助须连续申请,在满足《扶持办法》第六十一条规定的前提下,从申请年度起算不超过三年。 (5)申报主体需按照先交后补的方式进行申请。专业化园区备案后,对在《扶持办法》实施之日前已入驻的企业,租金资助自《扶持办法》实施之日起算,其他企业的租金资助以其实际入驻时间起算。 (6)申报主体申请租金资助年度未享受盐田区其他租金优惠扶持政策。 (7)对于在申请当年落户盐田区未超过五年的申报主体,所涉扶持金额不受扶持总额不超过区级地方财力贡献的限制。
支持力度
对入驻专业化园区内且满足特定条件的企业给予租金资助支持,按房屋租金市场指导价的百分之四十,且最高不超过三十元/平方米/月的标准,给予不超过三年的房租资助。每个企业年度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五十万元。
申请材料
登录统一申报平台“盐i企”系统进行线上申报。 (1)《盐田区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申请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 (3)申报主体的法定代表人或证明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不足三年的,按实际年度提供)。 (5)申报主体经街道备案的租赁合同及年度租金支付凭据复印件。 (6)申报主体满足扶持条件中第(3)项的相关证明材料。 (7)申报主体主营业务的相关合同和发票复印件等材料。 (8)园区运营管理主体出具的申报主体符合租金资助条件的情况说明(加盖单位公章)。 (9)专业化产业园区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项目来源
关于发布《盐田区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申报指南》的通知 http://www.yantian.gov.cn/cn/zwgk/tzgg/content/post_10026303.html
项目申报
项目名称:
    信息保护中,请放心填写。
    提交申报
    项目申报提交成功 请等专属客服联系
    确定
    会员登录
    未绑定公司 需要先绑定公司才能一键匹配
    取消操作
    立即绑定
    绑定公司
    绑定公司后,可在“会员中心-资料设置- 个人信息 ”中修改
    立即绑定
    公司绑定成功 请继续操作
    再看看
    继续匹配
    一键匹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