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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
信息来源: 前海管理局
待定
促进外贸稳定增长-鼓励大宗商品交易拓展规模
申报时间: 待定
阅读人次: 103
待定
  • 政策简读
  • 政策原文
  • 资助历史
  •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贸易
申请条件
享受本措施扶持资金的机构应当满足在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实际经营,即生产经营、人员、账务等在前海合作区。
支持力度
鼓励前海大宗企业建立农产品、有色金属、化工能源等大宗生产性原材料进口供应链运营中心,对年度跨境资金收付金额不少于1亿元的大宗贸易企业,按其跨境资金收付金额的0.05%给予奖励,单个企业每年最高300万元。对整合产业链资源、提升贸易规模、促进产业集聚等方面具有积极推进作用的大宗商品交易平台,平台交易额超过30亿元、50亿元、100亿元、200亿元,且同比增长15%以上的,给予50万元、100万元、150万元和200万元的奖励。支持大宗商品贸易企业做大做强,对年度销售额10亿元以上且较上年同期增长10%以上的大宗商品贸易企业,给予30万元资金奖励,年度销售额每增加1亿元,年度奖励增加3万元,每家企业每年最高奖励100万元。
申请材料
申请指南待发布
项目来源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关于公开征求《前海关于促进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https://qh.sz.gov.cn/gkmlpt/content/12/12408/post_12408266.html#2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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