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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盐田区
信息来源: 盐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待定
创客实验室项目
申报时间: 待定
阅读人次: 187
资助金额:
最高资助300万
待定
  • 政策简读
  • 政策原文
  • 资助历史
  •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产业园 建筑业
申请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当是在盐田区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含企业、实验室、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机构、新兴组织机构)。 (二)创客实验室条件及标准: 1.具有独立的实验室用房,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作为创客实验室使用期限不少于3年;具备较好的科研实验环境,为创客提供免费的试验平台,仪器设备(含软件)总值不低于50万元;场地可为自有或租用。 2.具有专业性、开放性的技术研发能力,能为创客团队提供技术支持。 3.拥有维护创新载体的专业、专职人才队伍,配备本科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3人。 4.服务的创客团队不少于10个。
支持力度
对通过新建或对现有物业进行提升改造,建设的创客实验室,经区政府验收合格后,给予不超过实际投入的30%,最高300万元资助。
申请材料
(一)登录“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申报系统”的下载专区下载申请书,在电脑上填写后打印并签字盖章的纸质文件原件、电子文档(Word版电子文档发邮件至ytcyzj@yantian.gov.cn);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法人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不足三年的,按实际年度提供); (五)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验原件); (六)由单位财务人员按审计报告要求编制的最近一个月《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的原件(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签字,盖公章); (七)自有房产证明(验原件)或委托授权管理证明,或已在租赁所进行备案登记的有效租房合同复印件(验原件)及上一年度交纳房租发票复印件(验原件); (八)入驻创客、团队、项目、企业协议(验原件); (九)软、硬件设备购置清单及对应购置发票复印件(验原件); (十)场地装修、改造费用清单及对应发票复印件(验原件); (十一)区经促局(科创局)认为需要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一式四份,编制封面及目录,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加盖骑缝章。
项目来源
关于开展盐田区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和促进科技创新项目受理工作的通知 http://www.yantian.gov.cn/szsytqrmzfbgswzgkml/szsytqrmzfbgswzgkml/qt/tzgg/content/post_57191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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