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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龙岗区
信息来源: 龙岗区发展和改革局
待定
低空经济产业-支持开设低空载人航线服务
申报时间: 待定
阅读人次: 103
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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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策原文
  • 资助历史
  •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
申请条件
(一)支持对象 在龙岗区实际运营并已正式开通低空载人航线服务的企业。 (二)支持条件 申报单位须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1.为对本区经济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机构及其他主体或个人提供载人通航服务; 2.在龙岗区开通并稳定经营不少于5条低空载人航线; 3.航线已备案,具备完整的飞行记录; 4.经营情况经第三方审计确认。
支持力度
经产业主管部门备案后,可依据龙岗区低空消费相关文件申请乘用奖励,年度奖励总额不超过1500万元;
申请材料
1.产业主管部门备案证明; 2.航线备案文件及飞行记录; 3.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运营费用专项审计报告。
项目来源
深圳市龙岗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深圳市龙岗区发展和改革专项资金关于支持低空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 https://www.lg.gov.cn/gkmlpt/content/12/12715/post_12715110.html#26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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