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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深圳市
信息来源: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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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专项资金(民航业领域)-全货机加密航线资助
申报时间: 2026-01-28 ~ 2026-02-14
阅读人次: 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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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交通/物流/供应链
申请条件
(一)全货机新航线和加密航线资助项目(《2024版实施细则》延续至2025年的资助)。 2.全货机加密航线资助。 资助对象为执行全货机加密航线的航空公司或包机人,资助条件为全货机加密航线是《2024版实施细则》有效期(2022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内在深圳机场开通的经民航主管部门批准增加航班班次的国际及台湾地区全货机航线,其最近的一个运营年度从加密航班开始持续运营满一年,跨过2024年12月31日且该运营年度符合《2024版实施细则》规定的相关增加航班班次的资助条件。关于资助条件的相关说明如下: 一是加密的航线须在《2024版实施细则》有效期内获得民航主管部门批准加密航班班次,则2022年以前在深圳机场开通的全货机航线若在《2024版实施细则》有效期内加密,符合资助条件的航空公司也可申请资助。 二是航空公司同一条全货机加密航线获得资助后再次加密,可按新的加密班次再次申请资助。 (二)全货机新航线和加密航线资助项目(《2025版实施细则》资助项目)。 2.全货机加密航线资助。 全货机加密航线资助对象为执行全货机加密航线持续运营满一年的航空公司或包机人。 资助条件为在2025年1月1日-2026年4月30日期间,航空公司在深圳机场开通经民航主管部门批准增加航班班次的国际及台湾地区全货机航线,且该航线从加密航班开始持续运营满一年的运营年度内实际执行的班次大于基数。 全货机加密航线的加密航班班次以加密前获得民航主管部门批准的周航班班次1年的累计总量(周航班班次*52周)为基数,按运营年度内实际执行的增加班次情况计算资助资金。航空公司同一条全货机加密航线获得资助后再次经批准加密的,可按新的加密班次再次申请资助。 相关定义及部分资助条件释义如下: 第一,关于资助航线范围。区域方面,全货机加密航线是指在2025年1月1日-2026年4月30日期间加密的航线,加密以民航主管部门批准为准,《2025版实施细则》全货机加密航线资助仅限于国际及台湾地区全货机航线;时间方面,资助条件要求加密的航线须获得民航主管部门批准加密航班班次,则2025年以前在深圳机场开通的全货机航线若在2025年1月1日-2026年4月30日期间加密,符合资助条件的的航空公司可申请资助。 第二,关于加密航班班次算法。加密航班班次以加密前获得民航主管部门批准的周航班班次1年的累计总量(周航班班次×52周)为基数,不考虑该航线之前的52周内实际执行航班情况,按运营年度内实际执行的增加班次计算资助资金。例如,2025年3月27日某航空公司运营的一条国际货运航线经民航主管部门批准增加航班班次,从出港4班/周增加到出港5班/周,则基数为208班(4班/周×52周=208班);理论上该航线在申请资助的运营年度内(2025年3月-2026年2月)执行的出港航班次应为260班,但由于种种原因,实际出港航班为230班,则实际执行的增加出港班次为22班(230班-208班=22班),计算资助资金的班次也为22班。 第三,包机人申请资助情形与全货机新航线一致。
支持力度
(一)全货机新航线和加密航线资助项目资助标准(《2024版实施细则》延续至2025年的资助标准)。 2.全货机加密航线资助标准。 《2024版实施细则》第十六条明确了加密航班班次算法,即加密航班班次以加密前获得民航主管部门批准的周航班班次1年的累计总量(周航班班次*52周)为基数,按运营年度内实际执行的增加班次计算资助资金。例如,2022年3月27日某航空公司运营的一条国际货运航线经民航主管部门批准增加航班班次,从出港4班/周增加到出港5班/周,则基数为208班(4班/周*52周=208班);理论上该航线在申请资助的运营年度内(2022年3月-2023年2月)执行的出港航班次应为260班,但由于种种原因,实际出港航班为230班,则实际执行的增加出港班次为22班(230班-208班=22班),计算资助资金的班次也为22班。 《2024版实施细则》第十七条明确了在运营年度内不同航线每个增加的出港班次的资助标准及不同航线的资助上限,具体如下: (1)洲际(不含技术经停的第一目的地为亚洲外)及阿拉伯半岛地区航线 按运营年度给予增加的出港班次25万元/班,同时给予出港货量1000元/吨的一次性资助,每家航空公司每年每条航线的资助上限为3700万元。 (2)亚洲(不含阿拉伯半岛地区)及台湾地区航线 按运营年度给予增加的出港班次12万元/班,同时给予出港货量500元/吨的一次性资助,每家航空公司每年每条航线的资助上限为1500万元。 (二)全货机新航线和加密航线资助项目(《2025版实施细则》资助标准)。 2.全货机加密航线资助标准。 (1)洲际(含在亚洲内技术经停的航线)及阿拉伯半岛地区航线。 资助期限最长不超过16个月。按运营年度给予增加的出港班次25万元/班的资助,同时给予出港货量1000元/吨的一次性资助。每家航空公司每年每条航线的资助上限为3700万元。 (2)亚洲(不含阿拉伯半岛地区)及台湾地区航线。 资助期限最长不超过16个月。按运营年度给予增加的出港班次8万元/班的资助,同时给予出港货量500元/吨的一次性资助。每家航空公司每年每条航线的资助上限为1100万元。
申请材料
1.航空公司申请全货机加密航线资助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资助资金申请书; (2)资助资金申请表(外航需在申请表中填写其境内银行开户账号信息); (3)加密前、加密后民航局航线批复文件复印件(含加密前、加密后获得民航主管部门批准的周航班班次等内容),全货机加密航线须是获得局方批复为“全货运”性质的航线; (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外航需提交经公证的外航所在国的工商注册证件的翻译件); (5)航线承运数据明细表; (6)持续运营满一年中每个月1班,共12个出港航班承运数据的原始数据材料。 2.包机人申请全货机加密航线资助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资助资金申请书; (2)资助资金申请表(国外包机人需在申请表中填写其境内银行开户账号信息); (3)加密前、加密后民航局航线批复文件复印件(含加密前、加密后获得民航主管部门批准的周航班班次等内容),全货机加密航线须是获得局方批复为“全货运”性质的航线; (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国外包机人需提交经公证的国外包机人所在国的工商注册证件的翻译件); (5)航空公司与包机人签订的包机运输合同复印件并加盖航空公司公章(若是外文版合同,需同时出具经第三方翻译的中文版合同并加盖航空公司公章); (6)承诺函; (7)航线承运数据明细表; (8)持续运营满一年中每个月1班,共12个出港航班承运数据的原始数据材料。
项目来源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2026年深圳市民航业领域资助申报工作的通告 https://jtys.sz.gov.cn/zwgk/jtzx/tzgg/content/post_126150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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