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驻申请被驳回 请重新修改申请资料,确认资料真实正确后提交
取消
您已提交入驻申请 请等待工作人员审核确认
确定
所属地区: 深圳市
信息来源: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待定
深圳市技能菁英认定
申报时间: 待定
阅读人次: 115
待定
  • 政策简读
  • 政策原文
  • 资助历史
  •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航空航天 人工智能 区块链 集成电路 软件 建筑业 汽车制造业 传统实业 电子商务 军工业 高技术服务 新材料 新能源与节能 文化创意设计 农业 传统服务业 交通/物流/供应链 生态修复 节能环保 高端装备 机器人 生命健康 生物医药 医疗器械 新能源汽车 海洋产业 互联网 化工产业 电子信息 物联网 5G/移动通信 大数据
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工作岗位。申报人应是在本市生产服务一线技能技术岗位或职业教育专业教学岗位工作的青年高技能人才。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等非技能岗位人员不在申报范围。 高技能人才是指具有高超技艺和精湛技能,能够进行创造性劳动,并对社会作出贡献的人,主要包括技能劳动者中取得高级技工、技师和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技能等级)或相应技能水平的人员,是技术工人队伍中的核心骨干。 2.工作年限。申报人应在深圳工作2年以上。以近年在深圳缴交社保费为准,即申报人在申报当月或上月在深圳正常缴交社保费,并且在申报截止日前的近3年内在深圳缴纳社保费累计超过24个月。 3.年龄条件。申报人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即未满36岁周岁,1988年3月23日及以后出生者。 (二)必备条件(近五年取得以下业绩之一) 1.获得世界技能大赛并获得优胜奖(含)以上奖项的选手。 2.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授予的“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 3.获省政府或省级人力资源保障部门颁发的技能类荣誉称号。 4.获“深圳工匠之星”“深圳市技术能手”等称号之一。 5.入选省级代表团参加世界技能大赛全国选拔赛。 6.获省级以上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组织的技能竞赛前五名或市级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组织的一类技能竞赛前三名。 7.获市级以上科学技术奖或拥有1项以上发明专利。 8.在开展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技术推广活动中做出较大贡献,并产生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支持力度
技能菁英在资助有效期内可申请资助项目,申请资助时须有近3 个月的在深养老保险依法缴交记录,每人可申请资助经费总额不超过20万元,资助分为境外研修项目、继续教育项目、专业职称项目和技术技能项目等四个情形。
申请材料
(一)基本要求。 1.所有材料均以电子版(PDF格式)形式在网上提交,无须报送纸质材料;提交文件名均以中文命名。 2.电子版材料必须清晰可辨,单个文件不得超出5MB;若超出,则分成多个文件,但必须编制序号和编写文件名称。   (二)提交材料。 1.《深圳市技能菁英遴选申请表》:申报人在申报系统填写、打印之后签名,并扫描上传。 2.无犯罪记录证明:申报人按系统提示,自行查询并上传无犯罪记录证明。 3.学历证书:申报人获得的最高学历证书。 4.技能水平证明:申报人获得的最高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 5.荣誉和奖励证书:申报人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申报截止)取得的荣誉和奖励证书。同时需上传官方红头文件复印件或官方公布网站查询信息等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 6.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申报截止)发明专利、技术成果等证明材料: (1)专利及证明材料。提供专利证书及其应用情况的证明材料(包括:专利转让合同、产生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证明材料等)。 (2)技术革新和技术改造证明材料。提供技术改造、技术革新成果证书或验收证明、媒体或行业协会公开报道及其应用情况的证明材料(包括:技术转让合同、产生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证明材料等)。 (3)技术推广活动证明材料。提供媒体或行业协会公开报道、技术推广活动效果证明材料(受众面及受益情况、产生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证明材料)。 (4)操作工艺、操作方法及证明材料。提供操作工艺、操作方法证书或证明、媒体或行业协会公开报道及其应用情况的证明材料(包括:技术转让合同、产生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证明材料等)。 (5)其它有关技术成果及证明材料。如公开出版图书、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等,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7.个人先进事迹材料(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并盖章)。阐述申报人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申报截止)主要工作业绩和先进事迹的总结或报告。 2.“深圳工匠之星”、“深圳市技能标兵”、“深圳市技术能手”等称号。 3.入选省级代表团参加世界技能大赛全国选拔赛。 4.省级以上技能竞赛前五名或市级一类竞赛前三名。 5.市级以上科学技术奖。 6.其它有关荣誉和奖励证书。除上述五项荣誉和奖励证书外的其它技术能手证书、技能竞赛获奖证书、竞赛指导获奖证书、表彰奖励(奖状)、技术专家(政府或行业聘任)等荣誉和奖励证书(如无法提供原件,须在复印件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提供上述六项荣誉和奖励证书的同时,需提供官方红头文件复印件或官方公布网站查询信息,并在申报系统上传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 (八)近5年内技术成果及证明材料: 1.专利及证明材料。提供专利证书及其应用情况的证明材料(包括:专利转让合同、产生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证明材料等)。 2.技术革新和技术改造证明材料。提供技术改造、技术革新成果证书或验收证明、媒体或行业协会公开报道及其应用情况的证明材料(包括:技术转让合同、产生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证明材料等)。 3.技术推广活动证明材料。提供媒体或行业协会公开报道、技术推广活动效果证明材料(受众面及受益情况、产生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证明材料)。 4.操作工艺、操作方法及证明材料。提供操作工艺、操作方法证书或证明、媒体或行业协会公开报道及其应用情况的证明材料(包括:技术转让合同、产生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证明材料等)。 5.其它有关技术成果及证明材料。如公开出版图书、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等,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九)先进事迹材料(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并盖章)。阐述申报人近5年内主要工作业绩和先进事迹的总结或报告,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若证明材料已在上述一至八项中提交,则本项不必再重复提交)。
项目来源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深圳市“技能菁英”遴选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hrss.sz.gov.cn/tzgg/content/post_11114748.html
项目申报
项目名称:
    信息保护中,请放心填写。
    提交申报
    项目申报提交成功 请等专属客服联系
    确定
    会员登录
    未绑定公司 需要先绑定公司才能一键匹配
    取消操作
    立即绑定
    绑定公司
    绑定公司后,可在“会员中心-资料设置- 个人信息 ”中修改
    立即绑定
    公司绑定成功 请继续操作
    再看看
    继续匹配
    一键匹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