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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深圳市
信息来源: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待定
交通运输专项资金(民航业领域)-货运加密航线资助
申报时间: 待定
阅读人次: 340
待定
  • 政策简读
  • 政策原文
  • 资助历史
  •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交通/物流/供应链
申请条件
货运加密航线(包括全货机加密航线和客改货加密航线)是指本细则有效期内在深圳机场开通的经民航主管部门批准增加航班班次的国际及台湾地区货运航线。 全货机加密航线资助对象为执行全货机加密航线的航空公司或包机人。航空公司可申请所有类别货运航线资助;对于包机类航线,在承运的航空公司放弃申请时,包机人可申报领取航线资助。同一条航线只能由一个包机人申请资助。包机人不可重复申请其承包的不同航空公司运营的同一条航线资助。包机人提出资助申请时,须提交承诺函,承诺资助资金不存在恶意重复申请情况,一经查实,自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并主动退回重复申请的资助资金。全货机加密航线从加密航班开始须持续运营满一年。 全货机加密航线的加密航班班次以加密前获得民航主管部门批准的周航班班次1年的累计总量(周航班班次*52周)为基数,按运营年度内实际执行的增加班次计算资助资金。航空公司同一条全货机加密航线获得资助后再次加密,可按新的加密班次再次申请资助。 客改货加密航线不设持续运营满一年的要求。
支持力度
全货机加密航线的加密航班班次以加密前获得民航主管部门批准的周航班班次1年的累计总量(周航班班次*52周)为基数,按运营年度内实际执行的增加班次计算资助资金。航空公司同一条全货机加密航线获得资助后再次加密,可按新的加密班次再次申请资助。 全货机加密航线资助标准如下: (一)洲际(不含技术经停的第一目的地为亚洲外)及阿拉伯半岛地区航线。 按运营年度给予增加的出港班次25万元/班,同时给予出港货量1000元/吨的一次性资助,每家航空公司每年每条航线的资助上限为3700万元。 (二)亚洲(不含阿拉伯半岛地区)及台湾地区航线。 按运营年度给予增加的出港班次12万元/班,同时给予出港货量500元/吨的一次性资助,每家航空公司每年每条航线的资助上限为1500万元。 客改货加密航线不设持续运营满一年的要求,加密航班班次以加密前获得民航主管部门批准的周航班班次1年的累计总量(周航班班次*52周)为基数,按运营年度内实际执行的增加班次计算资助资金,资助年限与全货机加密航线一致,资助标准及资助上限按照全货机加密航线资助标准和资助上限的50%执行。 航空公司同一航线不可同时申请货运新航线资助和货运加密航线资助。
申请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项目来源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交通运输专项资金民航业领域资助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 http://jtys.sz.gov.cn/zwgk/xxgkml/zcfgjjd/gfxwjcx/content/post_111735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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