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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福田区
信息来源: 福田区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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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才荟-宣传思想文化人才(新闻领域)-新媒体视听拔尖人才支持
申报时间: 2025-07-01 ~ 2025-12-31
阅读人次: 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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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文化创意设计
申请条件
1.申报人应取得以下成就之一: (1)单个新媒体平台粉丝数超过300万,近两年内获得平台年度综合奖项; (2)单个新媒体平台粉丝数超过100万,近一年内获得平台垂类领域奖项或进入主流第三方数据分析机构发布的各平台年度垂类达人影响力榜单。 2.申报人须在福田区从事互联网传播工作,近2年内与区委宣传部合作开展城区营销宣传推广项目不少于2次; 3.申报人所在机构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登记、税务关系在福田区,或近6个月内在福田区注册经营实体(以申报日为截止日往前追溯); 4.申报人须为所在机构中负责新媒体平台账号运营的核心角色,并成为品牌人格化代表; 5.申报人在互联网平台上发布的所有内容,须严格遵守《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要求,不得含有淫秽色情、暴力恐怖、赌博诈骗等违法违规内容。
支持力度
(一)资金支持 1、单个新媒体平台粉丝数超过300万,近两年内获得平台年度综合奖项,如哔哩哔哩“百大UP主”、小红书“熟人300”年度创作者、抖音“年度卓越作者”“年度影响力作者”等,支持金额50万元; 2、单个新媒体平台粉丝数超过100万,近一年内获得平台垂类领域奖项,或进入新榜、克劳锐、微播易等主流第三方数据分析机构发布的各平台年度垂类达人影响力榜单,支持金额20万元。 (二)英才认定 按照本申请指南获得的奖金支持数额认定福田英才。单次获得资金支持80万元(含)以上的,可认定为I类福田英才;50万元(含)以上的,可认定为II类福田英才;20万元(含)以上的,可认定为III类福田英才。
申请材料
(一)资金支持申请材料 1.《福田英才荟新闻与传播人才支持申请表》(见附件1); 2.获奖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及其他相关材料; 3.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户口本复印件(验原件); 4.银行卡复印件,手动抄写账号,签名,盖章或按手印; 5.新媒体视听拔尖人才支持申请须额外提供: (1)所在机构简介,开展业务情况,平台账号粉丝量、影响力等佐证材料,盖章; (2)申报人是所在机构中负责新媒体平台账号运营核心角色的证明文件,盖章; (3)申报人所在单位证照(“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4)信用中国“个人信用报告”或“企业信用信息报告”; (5)无犯罪纪录证明(由户籍所在地或常驻地公安部门出具); 6.受理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二)福田英才认定申请材料 1.福田英才推荐名单信息表(见附件2); 2.白底电子证件照片(用于制作英才证); 3.受理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项目来源
2025年福田英才荟宣传思想文化人才(新闻领域)支持申请指南 https://qfzx.szft.gov.cn/public/information/detial/page?id=20250627970040251780489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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