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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深圳市
信息来源: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待定
超高清视频显示产业发展扶持计划-上级资金配套项目
申报时间: 待定
阅读人次: 172
待定
  • 政策简读
  • 政策原文
  • 资助历史
  •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
申请条件
一、项目单位及联合申报单位应当符合以下基础申报条件: (一)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实际从事超高清视频显示领域上中下游经营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行业协会或其他组织; (二)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三)申报项目实施地在深圳; (四)不存在就同一建设内容相同或部分内容相同的项目向市、区有关部门进行多头申报的情形; (五)申报项目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以及能耗、环保、安全等要求,并按规定完成所需的用地、环评、规划等手续; (六)承诺在资金下达文件下发后一年内,项目单位若出现生产经营的重大变动事项,应及时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报告,并配合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完成绩效目标意见整改等相关整改工作; (七)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专项申报条件 (一)申请项目在《若干措施》有效期内收到国家或省资助资金下达(以国家和省资金下达文件时间为准); (二)项目单位应当原则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推荐,牵头承担或者参与承担国家和省级项目,并且在深圳市拥有开展项目的必要条件; (三)项目应由牵头单位联合深圳市内其他参与单位共同申请; (四)国家和省级项目财政资助总额不少于500万元(含500万元); (五)国家和省级项目未获得过本市财政扶持; (六)配套资金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级项目归属的相关资金政策的规定使用; (七)申报配套资金时,国家和省级项目尚未验收完成的,项目单位应当在项目验收前按照国家、省级、市级合同书(或任务书或申报书)相关要求规范使用市级配套资金,并配合主管部门进行中期检查、项目验收、资金收回等相关工作。
支持力度
资助标准及费用范围为按不超过1∶1的比例对已拨付到位的国家或广东省资助资金给予配套;国家级、市级资金合计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省级、市级资金合计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40%。
申请材料
一、基础申报材料如下: (一)项目申请书; (二)项目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已关联电子证照的,无需提交); (三)项目单位近两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复印件); (四)深圳信用网(https://www.szcredit.org.cn)查询下载的信用报告; (五)项目单位及联合申报单位在深圳市实际从事超高清视频显示领域上中下游经营活动,且项目实施地在深圳的相关材料; (六)项目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以及能耗、环保、安全等要求,并按规定完成所需的用地、环评、规划等手续的相关材料; (七)项目单位未就同一建设内容相同或部分内容相同的项目获得市、区有关部门资助,且在获得本政策资助后不重复申请或获得市、区财政资金资助的承诺书; (八)项目单位关于生产经营重大变动事项及时报告,并配合绩效目标意见整改等相关整改的承诺书。 二、专项申报材料如下: (一)国家和省级项目合同书(或任务书或申报书); (二)国家和省级项目财政资助到账凭证、资金下达文件; (三)项目单位场地、人员、设备资产清单等证明其在深圳市拥有开展项目的必要条件的材料; (四)国家和省级项目未获得过本市财政扶持说明; (五)国家和省级项目审计报告、验收意见等相关验收材料,未验收的项目需提供项目放在深圳实施,配合主管部门进行中期检查、项目验收、资金收回等相关工作的承诺书。
项目来源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超高清视频显示产业发展扶持计划操作规程》的通知 https://gxj.sz.gov.cn/xxgk/xxgkml/qt/tzgg/content/post_120071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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