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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深圳市
信息来源: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距申报截止11天
交通建设工程从业企业信用评价
申报时间: 2025-05-08 ~ 2025-05-19
阅读人次: 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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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交通/物流/供应链
申请条件
一、评价范围 (一)市交通运输局监管交通建设项目的从业企业。 1.2024年度内参与市交通运输局监管的在建交通建设工程(包括市政道路、公路、水运、场站、枢纽等)的从业企业。从业企业包括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工程咨询和试验检测等企业。 2.2024年度内参与市交通运输局监管的已进行勘察设计招标,但未进行施工招标的交通建设工程的从业企业。从业企业包括勘察、设计、工程咨询和试验检测等企业。 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和施工总承包标段的联合体成员单位,按联合体协议分工分别参与评价。从业企业包括勘察、设计、工程咨询和施工等企业。 2024年度市交通运输局监管交通建设项目清单详见附件1。 未纳入项目清单,但属于市交通运输局监管的交通建设项目,相关从业企业可提出参评申请(填写《参加2024年度深圳市交通建设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申请表》见附件2),按项目管理的隶属关系由项目建设单位审核,于2025年5月12日前报市交通运输局审定,逾期不予受理。相关建设单位和从业企业申请参评的项目通过审定后纳入2024年度信用评价范围。 对已纳入参评范围但2024年度无实际工程量的项目,相关从业企业可提出申请,经建设单位同意后可不参与此次信用评价。从业企业不参评申请表详见附件3。 (二)自愿参评从业企业。 项目未纳入评价范围的从业企业,可按自愿参评方式参加2024年度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工程咨询和试验检测类信用评价。
支持力度
待发布
申请材料
列入2024年度市交通运输局监管交通建设项目清单的参评项目的从业单位,应于2025年5月19日前完成单位自评及自评材料报送工作,自评材料通过“信用交通”系统(https://yth.jtys.sz.gov.cn/xyjt/jw/#/home,以下简称系统,自2025年5月8日开放)生成并打印盖章。其中,从业单位将项目自评材料送所从业的项目建设单位复评(企业自评材料无须报送)。 自愿参评从业企业应于2025年5月19日前完成单位自评,将企业自评材料(见附件4)报市交通运输局建设管理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紫竹七道14号交通枢纽大厦1402室)。
项目来源
深圳市交运输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交通建设工程从业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 https://jtys.sz.gov.cn/zwgk/jtzx/tzgg/content/post_121632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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