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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龙华区
信息来源: 龙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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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扶持-“非遗”传承保护活动扶持
申报时间: 2025-02-12 ~ 2025-02-23
阅读人次: 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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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现代服务业
申请条件
一、“非遗”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举办与其项目有关的“非遗”传承、培训、宣传与推广活动,可获得“非遗”传承保护活动扶持。 二、申报扶持的时间起点:2024年1月1日。
支持力度
按不超过传承保护活动实际发生费用的70%予以扶持,单次扶持金额不超过10万元。同一项目保护单位获得“非遗”传承保护活动扶持年度总额不超过30万元。 传承保护活动费用使用范围含抢救性记录费用、实物及资料数字化费用、传承费用、技艺研究费、宣传费等,不得用于单位人员工资或福利。
申请材料
一、.2025年计划举办“非遗”传承保护活动提交备案材料: (一)“非遗”传承活动方案; (二)“非遗”传承活动经费预算; (三)龙华区“非遗”传承保护活动扶持备案表(附件4)。 二、2024年完成“非遗”传承保护活动的提交验收材料: (一)“非遗”传承活动成果资料; (二)“非遗”传承活动实际支出费用票据; (三)“非遗”传承活动扶持验收表(附件5)。
项目来源
深圳市龙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申报2025年龙华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扶持的通知 https://www.szlhq.gov.cn/bmxxgk/whgdlytyj/dtxx_168174/tzgg_168176/content/post_119988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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