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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南山区
信息来源: 南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距申报截止18天
宣传文化体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品牌文化活动)
申报时间: 2025-06-24 ~ 2025-07-14
阅读人次: 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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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文化创意设计
申请条件
一、资助对象 深圳市南山区宣传文化体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资助对象:深圳市南山区从事宣传文体工作的行政事业单位以及依法登记注册满一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规范、财务状况良好、不属于《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中被限制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惩戒对象的区内外宣传文体类企业、社会团体和组织。 申报单位存在以下情况不予支持: (一)报送虚假申报材料,骗取、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挤占专项资金的; (二)申报主体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的; (三)对上年度获得资助,但项目绩效评估不合格的; (四)同一企业、社会组织就同一事项重复申请资助的。 二、2025 年度资助范围 根据《南山区宣传文化体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专项资金资助项目为以南山区为主题或在南山区落地的项目,主要包括社科理论研究、文艺精品创作、重大文体活动、精神文明创建、宣传与舆论引导、出版发行、公共文体服务和活动、文体名人引进、宣传文体事业发展人才培养及其他宣传文体工作的需要。 2025年度第二批面向社会重点资助方向及申报入口: 品牌文化活动。重点资助符合如下要求的项目: 1.公益性强、公众参与度高,活动具备持续的品牌影响力,能长期吸引不同群体参与,丰富和满足人民群众文化生活; 2.通过合唱、游戏音乐等多元艺术形式,展现丰富多样的民族文化与艺术成就,积极搭建国内外文化交流平台,促进文化交融互鉴; 3.项目需具有独特性和引领性,能显著反映区域文化水准,提升南山区在国内外文化领域的知名度和竞争力,塑造鲜明的文化品牌形象; 4、申报项目如使用室内场馆或场地,例如南山区文化馆、南山文体中心等,需提前与场地管理方沟通初步落实档期,并提供场地管理方签字、加盖公章的《场地使用意向书》或《场地租用协议》;在户外广场、社区舞台举行的活动项目,提前与场地管理方沟通档期安排即可,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5.本类资助均为差额资助,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自行承担。
支持力度
待发布
申请材料
申报单位需在2025年7月14日18:00前完成申报并提交材料,具体申报材料登录申报系统查看。各单位应尽早申报,避免临近截止日期集中申报,造成系统拥堵或材料来不及修改补全等情况。
项目来源
南山区宣传文化体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2025年度项目(第二批)申报通知 https://www.szns.gov.cn/xxgk/qzfxxgkml/tzgg/content/post_12242924.html
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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