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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南山区
信息来源: 南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距申报截止20天
促进商贸流通业发展专项-出口信用保险资助
申报时间: 2025-06-26 ~ 2025-07-16
阅读人次: 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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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贸易
申请条件
(一)申请本项资金资助的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南山辖区内依法实际从事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履行相关数据申报义务、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健全的财务制度; 3.积极配合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 (二)本项资金资助的保单及费用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属于短期出口信用保险; 2.属于综合险保单类的,《保险费通知书》出具日期应为2023年7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期间;属于中小企业保单与非政府统保小微保单类的,保单应在2023年7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期间执行完毕(其中应收账款余额报备模式保单类,参照中小企业保单方式处理); 3.保费已缴纳完毕并已开具保费发票。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项目资金不予资助: 1.被依法依规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失信惩戒措施清单的; 2.提出资助申请时,申报主体项目实施地或数据申报地发生变化,不再符合申报条件的。
支持力度
对于购买国家指定从事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的专业保险机构一年期以内出口信用保险的企业,按不超过企业实际支付保费50%的比例给予补助,企业实际支付的保费以所提交的《保费通知书》对应的保费进行核算,对于企业用美元支付保费涉及的人民币汇率折算问题,分两种情况区分处理: 1.对于SSM类中小企业保单和应收账款余额报备模式保单,实际发生的保费以企业所提交的保费通知书对应的发票金额(人民币)为准。 2.对于CH、SCH等开头的综合险类保单或人保综合险保单等,申报日期期间实际发生的保费,美元兑人民币汇率按照7.08进行折算。 该批次每家企业补助总额不超过150万元。按照企业2023年下半年海关出口数据或中国(深圳)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出口数据0-0.025亿美元、0.025(含)-0.15亿美元、0.15(含)-0.5亿美元、0.5(含)-2.5亿美元、2.5(含)-5亿美元、5(含)-10亿美元、10(含)亿美元以上,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5万、15万、25万、50万、75万、100万、150万的资助。海关出口数据由深圳海关相关单位提供,中国(深圳)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出口数据由市商务局或单一窗口提供,优先使用海关数据,如无海关数据则使用单一窗口数据。 视申报情况和预算安排,对资助金额、支持比例和拨付进度等进行统一调整,项目申请单位应无条件同意调整结果。
申请材料
(一)《项目申请书》(登录“i南山企业服务综合平台”https://www.inanshan.org.cn/ 在线填写,申请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原件彩色扫描PDF文件上传);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原件彩色扫描PDF文件上传);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四)税务部门开具的单位2023年度纳税证明(上传税务系统下载带有税务机关红色印章的电子版); (五)保险费发票(原件彩色扫描PDF文件上传); (六)保险费对应的银行付款凭证(原件彩色扫描PDF文件上传) (七)《保险费通知书》首页(原件彩色扫描PDF文件上传); (八)保险单(原件彩色扫描PDF文件上传); (九)出口信用保险保费资助申请明细表(按照统一模板填写后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十)审核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原件彩色扫描PDF上传)。 备注:本项目无需提交纸质件。
项目来源
关于开展南山区2025年出口信用保险资助项目申报的通知 https://www.szns.gov.cn/xxgk/qzfxxgkml/tzgg/content/post_12247933.html
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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