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驻申请被驳回 请重新修改申请资料,确认资料真实正确后提交
取消
您已提交入驻申请 请等待工作人员审核确认
确定
所属地区: 深圳市
信息来源: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申报下一批
深圳高新区发展专项计划-科技企业培育-招商机构支持
申报时间: 2023-05-22 ~ 2023-06-09
阅读人次: 168
资助金额:
最高资助500万
申报下一批
一键匹配
  • 政策简读
  • 政策原文
  • 资助历史
  •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产业园
申请条件
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注册,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单位或者是经市政府批准的其他机构,上年度引入“20+8”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方向且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5亿元的科技企业,向其引入企业注册地或实际经营地所在园区管理机构进行申请。
支持力度
对于从深圳市外引进实缴注册资本5亿元(含)以上的科技企业落户深圳高新区做出重要贡献的单位,经事前备案,按每引入一家科技企业给予不超过10万元市级财政资金支持,每家单位每年累计不超过100万元市级财政资金支持,区级财政需给予不低于市级财政资金0.5:1的配套支持。
申请材料
1.登录深圳高新区各园区管理机构申报系统填写申请书,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无须验原件)、项目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等。 4.引入企业落户深圳的相关证明材料。 5.引入企业实缴注册资本相关证明材料(需提交经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或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的含有二维验证码封面的验资报告)。 6.与高新区园区管理机构签订的委托招商相关任务(协议)书。 7.引入深圳市外企业相关工作报告(包括与引入企业的沟通交流情况、重要时间节点、重要对接联系情况等),并附相关佐证材料。 8.申请单位上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含附表,纳税人自行登录电子税务局打印后盖公司章)及纳税证明。 9.科研诚信承诺书。
项目来源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发布《2023年度深圳高新区发展专项计划科技企业培育项目申请指南》的通知 http://stic.sz.gov.cn/xxgk/tzgg/content/post_10592747.html
项目申报
项目名称:
    信息保护中,请放心填写。
    提交申报
    项目申报提交成功 请等专属客服联系
    确定
    会员登录
    未绑定公司 需要先绑定公司才能一键匹配
    取消操作
    立即绑定
    绑定公司
    绑定公司后,可在“会员中心-资料设置- 个人信息 ”中修改
    立即绑定
    公司绑定成功 请继续操作
    再看看
    继续匹配
    一键匹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