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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东莞市
信息来源: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距申报截止28天
研发人才申请人所在单位入库
申报时间: 2025-09-11 ~ 2025-10-11
阅读人次: 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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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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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一、征集范围 在东莞市注册登记,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的企业或机构,且须符合以下任一条件: (1)2023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总额不少于1200万元的企业; (2)2023年度研究开发费用不少于300万元的规模以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 (3)2023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总额不少于500万元且同比增长不低于 20%的企业。 (4)2024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总额不少于1200万元的企业; (5)2024年度研究开发费用不少于300万元的规模以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 (6)2024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总额不少于500万元且同比增长不低于 20%的企业。 注意: 1.以上研究开发费用以已向税务部门申报的可加计扣除的研究开发费用为准。 2.申请研发人才用人单位引才补贴的单位,须符合本征集范围中2023年度的任一条件[即上述第(1)、(2)、(3)项中的任意一项];申请研发人才能力提升培养资助的单位,须符合本征集范围中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任一条件[即2023年度满足第(1)、(2)、(3)项中的任意一项,或2024年度满足第(4)、(5)、(6)项中的任意一项。]
支持力度
待定
申请材料
1.《东莞市研发人才单位入库申请表》(附件1),由单位负责人确认签字后加盖公章; 2.《东莞市研发人才奖励资助单位申报授权书》(附件2),需加盖公章。上述所有材料需提供一份纸质版原件、一份电子档(含可编辑WORD版和PDF扫描版),在规定时间内向属地人社部门或松山湖党建工作办公室(组织人事局)提交申报材料。
项目来源
关于征集2023、2024年度东莞市研发人才申请人所在单位入库的通告 https://dghrss.dg.gov.cn/xwzx/gsgg/tzgg/content/post_44332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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