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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东莞市
信息来源: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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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优品”
申报时间:
2025-05-14 ~ 2025-07-16
阅读人次:
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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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一、申报对象 东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企业,且生产或授权生产的产品属于《2025年“东莞优品”评价认定产品目录》(附件1)范围。 二、申报条件 (一)在东莞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申报产品所使用商标的所有人为申报企业或其总部企业; (三)符合国家、省和市的产业、环保、质量等政策,列入国家强制监督管理范围的应取得有关证照; (四)企业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在管理、品牌、创新、绿色、责任等方面具有优势; (五)申报产品为量产产品,质量符合《2025年“东莞优品”评价产品类别目录》对应的产品执行标准要求,且在近三年内各级质量监督抽查中无不合格记录; (六)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未发生《东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东莞市促进经济发展类专项资金不予资助范围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东财规〔2023〕2号)规定不予资助具体范围中的情形。
支持力度
对每个“东莞优品”一次性资助不超过5万元,对同一家企 业资助不超过2个“东莞优品”(且同一类别资助不超过1个产 品 ) 。
申请材料
1.“东莞优品”评价申请表(含申报材料封面及承诺书,表格格式见附件,按要求签名并加盖申报企业公章)。 对应申报条件及指标要求:申报产品基本信息和企业简介。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申报企业公章)。 对应申报条件及指标要求:在东莞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申报产品使用的商标注册证(申报产品或其包装上商标的商标注册证,提供复印件加盖申报企业公章)。 对应申报条件及指标要求:申报产品所使用商标的所有人为申报企业或其总部企业。 4.行政许可或强制性认证管理相关证书。 对应申报条件及指标要求:列入国家强制监督管理范围的应取得有关证照。 5.(1)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测量管理体系、能源管理体系、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等认证证书复印件。 对应申报条件及指标要求:1.1.1 建立完善的企业管理体系,并保持运行和持续改进。 6.(1)企业组织架构图。 对应申报条件及指标要求:1.2.1 应根据企业管理要求建立了合适的组织架构,有完善的组织机构图,明确管理层次,设置相应的部门和岗位。 7.(1)质量方针发布文件(或其他发布的证据); (2)质量目标发布文件(或其他发布的证据); (3)质量目标完成情况统计和分析报告。 对应申报条件及指标要求:1.2.2 应制定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并将其传达给所有员工,质量目标应可量化和可达成。 8.(1)对照企业组织架构图提供各部门负责人岗位说明书。 对应申报条件及指标要求:1.2.3 应规定各级部门和岗位的任职资格、职责和权限,形成文件并传递到各管理层级。 9.(1)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文件。 对应申报条件及指标要求:2.1.1 应建立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招聘、培训、任用、解聘等管理要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10.(1)上年度企业年度培训计划; (2)企业上年度培训完成情况清单。 对应申报条件及指标要求:2.1.2 应制定和实施满足岗位要求能力培训计划,并保持培训记录。 11.(1)设施设备管理程序文件。 对应申报条件及指标要求:2.2.1 应建立设施设备的管理程序,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施设备的配置、选型、验收、安装调试、保养、维修和报废等管理要求。 12.(1)监视测量设备管理程序文件。 对应申报条件及指标要求:2.2.2 应建立监视测量设备管理程序,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监视测量设备的购置、选型、验收、校准、标识和报废等管理要求。 13.(1)设施设备档案、清单; (2)近半年保养计划和记录,提交5份左右(半年内)。 对应申报条件及指标要求:2.2.3 应建立设施设备档案、清单,保持设施设备保养、维护记录。 14.(1)订单合同管理程序或相关文件。 对应申报条件及指标要求:3.1.1 应建立订单合同管理程序,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订单合同的确定方式、评审和变更等管理要求。 15.(1)与申报产品相关的订单评审记录。 对应申报条件及指标要求:3.1.2 应对客户订单实施了评审,保留评审记录。 16.(1)客户满意调查程序或相关文件。 对应申报条件及指标要求:3.1.3 应建立客户满意调查程序,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调查方式、频次、统计和分析方法以及结果处置程序。 17.(1)售后服务管理制度或相关文件; (2)产品售后服务部门组织机构图及工作场所、标识的照片; (3)服务热线情况说明、售后服务网站、公众号的截图(应体现其售后服务功能)。 对应申报条件及指标要求:3.1.4 应建立完善的客户服务体系,能提供及时、有效的售后服务。 18.(1)客户满意度调查记录; (2)根据客户满意度调查结果采取的处理措施及落实情况。 对应申报条件及指标要求:3.1.5 每年至少一次开展客户满意调查,保持调查实施记录。 19.(1)申报产品开发或工艺设计程序或相关文件。 对应申报条件及指标要求:3.2.1 应建立产品开发或工艺设计程序,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和开发的策划、输入、控制、输出及更改、样品管理等过程的要求。 20.(1)申报产品设计开始计划书; (2)设计开发确认记录(含客户确认记录或第三方型式试验报告结论页); (3)产品设计阶段性的检测报告结论页(内部); (4)产品风险评估报告结论页、CCP计划(关键控制点计划)、FEMA报告结论页。 对应申报条件及指标要求:3.2.2 保持产品开发或工艺设计的过程记录。 21.(1)申报产品批量生产前检验记录(含第三方的检测记录)。 对应申报条件及指标要求:3.2.3 在产品投入批量生产前,按照确定的标准实施产品检测,保留检测记录。 22.(1)申报产品试生产和产品放产批准记录。 对应申报条件及指标要求:3.2.4 保持产品试生产和产品放产批准记录。 23.(1)申报产品的安全风险评估记录。 对应申报条件及指标要求:3.2.5 应对新产品的安全性进行评估和验证,有评估和验证记录。 24.(1)供应商管理程序或相关文件。 对应申报条件及指标要求:3.3.1 应建立供应商(含外包方)管理程序,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的选择准则、初次评价和定期评价、初次供货和批量供货验收、不合格品处置等要求。 25.(1)供应商清单; (2)供应商定期评价记录。 对应申报条件及指标要求:3.3.2 应建立合格供应商(含外包方)清单,定期搜集更新供应商资质证照、产品型式检测报告,对供应商清单进行定期更新维护。 26.(1)仓库管理程序或相关文件。 对应申报条件及指标要求:3.4.1 应建立仓库管理程序,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仓库的环境控制、出入库管理、仓存品的标识、防护和定期盘点等要求。 27.(1)产品质量风险控制程序或相关文件。 对应申报条件及指标要求:3.5.1 应建立产品质量风险控制程序,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风险的识别、评估、关键点控制、反馈和改进,形成闭环管理。 28.(1)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或相关文件。 对应申报条件及指标要求:3.5.2 应建立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不合格品的判定权限、标识、处置等要求。 29.(1)产品质量数据分析报告或相关文件。 对应申报条件及指标要求:3.5.3 定期收集和分析产品质量数据,保持统计和分析记录。 30.(1)全国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qybz.org.cn/)申报产品的执行标准自我声明公开信息截图; (2)查询企业的标准监督检查记录; (3)印有执行标准的产品、包装、标签、铭牌或说明书,如印制在产品上,应提供照片。 对应申报条件及指标要求:4.1.1 应公开其提供产品所执行的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团体标准或者企业标准,公开内容和要求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 31.(1)商品条码符号印制品检测报告结论页。 对应申报条件及指标要求:4.1.2 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商品条码质量,避免因商品条码难以识读造成商品流通障碍。 32.(1)印有产品责任信息的包装、标签、铭牌或说明书,如印制在产品上,应提供照片。 对应申报条件及指标要求:4.1.3 在产品或其包装、标签、铭牌、附带文件中标注产品警示与提醒信息。注:产品警示与提醒信息应标注的内容针对不同产品有不同要求,通常有产品质量警示、安全健康提醒等。 33.(1)印有产品防伪信息的包装、标签、铭牌或说明书,如印制在产品上,应提供照片。 对应申报条件及指标要求:4.1.4 采用了有效的产品防伪措施。 34.(1)保险凭证; (2)产品上标注的投保信息。 对应申报条件及指标要求:4.1.5 为产品购买责任保险,在产品出现质量责任时保障消费者权益。 35.(1)营销和广告审查和管理制度或相关文件; (2)营销和广告审查记录。 对应申报条件及指标要求:4.2.1 应建立并实施营销和广告的审查和管理制度,加强对营销方案和广告内容进行审查,避免对消费者产生消费误导或不良影响。 36.(1)产品质量追溯体系说明文件; (2)使用的溯源工具证明(如追溯系统的溯源信息截图、出厂产品的批号管理记录等) 对应申报条件及指标要求:4.2.2 应建立完善的产品质量追溯体系,鼓励采用国家追溯平台,如易码追溯等。其中农副产品、食品、化妆品和药品应至少能追溯原材料、生产过程、流通环节、产品检验和销售等信息;其他产品应至少能追溯产品检验和销售信息。 37.(1)客户投诉处理程序或相关文件。 对应申报条件及指标要求:4.2.3 应建立客户投诉处理程序,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诉渠道、投诉分类、投诉处理流程、响应时效要求、改进要求等。 38.(1)产品召回程序或相关文件。 对应申报条件及指标要求:4.2.4 建立产品召回程序,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缺陷的发现、危害评估、决策和报告、召回计划的制定、召回实施、后续处理与改进等关键流程。 39.(1)品牌发展战略规划文件。 对应申报条件及指标要求:5.1.1 宜制定品牌发展战略规划,明确品牌发展目标、定位和核心价值,以确保品牌发展方向正确清晰。 40.(1)品牌保护制度文件; (2)商标品牌维权记录、保护成果证明。 对应申报条件及指标要求:5.1.2 宜建立品牌保护的制度,有效维护企业商标品牌权益。 41.(1)品牌传播和推广规划、计划文件; (2)品牌传播和推广活动记录(如广告投放、展会参与等)。 对应申报条件及指标要求:5.1.3 宜采取有效的品牌传播和推广策略塑造品牌形象。 42.(1)市场调研报告、品牌排名证明文件(或电商平台截图)或品牌相关证书复印件(地理标志、质量奖、驰名商标、老字号、卓越绩效管理优秀单位、行业协会等社会第三方组织给予的品牌荣誉等反映品牌建设成效的资质荣誉证书); (2)客户复购率统计表。 对应申报条件及指标要求:5.1.4 有较高的品牌美誉度和忠诚度 43.(1)文化IP设计稿及注册/认证证明(如商标、版权证书复印件); (2)文化IP应用案例(如品牌宣传物料、联名产品、文化活动记录); 对应申报条件及指标要求:5.1.5 宜推动品牌与城市、文化等融合发展,并取得成果,有企业专属品牌IP。 44.(1)发明专利授权书复印件。 对应申报条件及指标要求:6.1.1 重视技术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取得发明专利。 45.(1)创新管理制度或相关文件; (2)企业内部颁发的创新成果奖励证明。 对应申报条件及指标要求:6.1.2 宜在组织内建立鼓励创新的制度,包括:倡导创新的文化、对创新成果奖励等。 46.(1)各级工程中心、创新中心、技术中心、新型研发机构、博士后工作站、院士工作站、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证书或批复文件复印件。 对应申报条件及指标要求:6.1.3 宜加强与相关科研院所开展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的合作,完善企业创新基础能力,并取得成果。如在企业中设立了包括但不限于联合研发中心、博士后工作站、技术转移中心、合作实验室、协同创新中心、院士工作站等,或取得高新科技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等称号。 47.(1)标准领跑者、CQC认证、CE认证等相关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对应申报条件及指标要求:6.1.4 宜通过各类自愿性产品认证(如标准领跑者、CQC认证等)。 48.(1)自动化、智能化设备清单; (2)设备现场照片。 对应申报条件及指标要求:7.1.1 宜推动生产过程智能化,包括设备自动化、生产线自动化、仓储自动化等。 49.(1)相关信息化软件系统的截图。 对应申报条件及指标要求:7.1.2 宜开展全面的信息化管理,包括生产计划、工艺流程、质量控制等方面的信息化处理。 50.(1)清洁生产评价证书复印件。 对应申报条件及指标要求:8.1.1 导入清洁生产管理,通过清洁生产评价。 51.(1)使用余热、余冷技术应用情况说明; (2)使用余热、余冷技术的设备清单及设备现场照片。 对应申报条件及指标要求:8.1.2 宜采取有效措施回收利用余热、余压。 52.(1)使用清洁能源的情况说明; (2)相关设备清单、现场照片或购买清洁能源的佐证材料。 对应申报条件及指标要求:8.1.3 宜改善用能结构,使用清洁能源,减少石化能源的使用,如光伏发电等。 53.(1)使用余热、余冷技术应用情况说明; (2)相关设备清单、现场照片。 对应申报条件及指标要求:8.1.4 宜制定并实施节能降耗设备改造计划。 54.(1)上一年度社区服务或建设活动参与证明或捐赠记录。 对应申报条件及指标要求:9.1.1 企业关注和支持所在社区的需求和发展,宜采取实际行动参与社区服务、支持社区建设项目等。 55.(1)上一年度教育、文化、体育等社会公益活参与证明或捐赠记录。 对应申报条件及指标要求:9.1.2 企业积极参与公益事业,关注社会弱势群体,宜采取实际行动支持教育、文化、体育等事业的发展。 56.(1)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或ESG报告复印件,提供封面及盖章页、结论页即可。 对应申报条件及指标要求:9.1.3 发布社会责任报告或 ESG 报告。
项目来源
关于延长2025年“东莞优品”申报时间的通告
https://dgamr.dg.gov.cn/gkmlpt/content/4/4400/post_4400730.html#3261
【申报通知】关于延长2025年“东莞优品”申报时间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5-06-30
项目类别: 品牌/市场开拓
【申报通知】关于开展2025年“东莞优品”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5-14
项目类别: 品牌/市场开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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