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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盐田区
信息来源: 盐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待定
宣传文化体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
申报时间: 待定
阅读人次: 116
待定
  • 政策简读
  • 政策原文
  • 资助历史
  •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现代服务业 文化创意设计
申请条件
专项资金资助对象为我区宣传文化体育系统等单位,其他社会非营利性组织和团体。资助范围包括: 1.哲学、社会科学理论研究。包括根据我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而开展的哲学、社会科学理论课题研究、理论宣传、学术著作出版及全区性学术会议等; 2.文艺精品力作。包括艺术上精益求精并富有创新性的文学、美术、音乐、歌曲、戏剧、舞蹈、影视剧、文艺批评等领域的创作、出版、发行、研究、展览、演出、国内外比赛等活动; 3.全区性文化活动。包括为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方面、多样性的精神文化需求开展的特色文化项目以及区委、区政府组织的重要文化活动和重要对外文化交流活动等; 4.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包括全区性文明创建活动、重要精神文明典型宣传教育活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活动、各类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等; 5.区内外重要舆情、新闻、宣传活动。包括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重要活动而开展的专项宣传报道活动;为营造有利于我区现代化建设的外部舆论环境而开展的对外宣传项目;为营造和谐盐田的良好社会氛围而开展的社会宣传活动; 6.重要体育活动:主要指公益性质的大型体育赛事和特色体育活动; 7.宣传文化体育事业人才的培训; 8.公益性博物馆的文物征集收藏; 9.其他公益性宣传文化体育事业的特殊需要。
支持力度
资助方式包括全额资助、部分资助和奖励。各项目具体资助方式及额度由领导小组和专家经评审论证后提出。
申请材料
(一)盐田区宣传文化体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资助计划申请表; (二)申请的社会组织需提供机构登记证、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责任人的身份证。 (三)所申请项目的详细情况介绍资料、所需证明材料。 (四)申请方未向区政府其它部门申请资助的声明。 (五)其他相关材料(详见《深圳市盐田区宣传文化体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通知》)。
项目来源
深圳市盐田区宣传文化体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2024年度第二批项目申报通知 https://www.yantian.gov.cn/cn/zwgk/tzgg/content/post_11274951.html
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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