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驻申请被驳回 请重新修改申请资料,确认资料真实正确后提交
取消
您已提交入驻申请 请等待工作人员审核确认
确定
所属地区: 光明区
信息来源: 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距申报截止10天
智能传感器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扶持计划-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
申报时间: 2025-06-17 ~ 2025-06-23
阅读人次: 103
立即申报
一键匹配
  • 政策简读
  • 政策原文
  • 资助历史
  •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集成电路
申请条件
申报单位需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一)依法依规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手续和税务登记手续,在光明区从事经营活动。 (二)有规范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依法履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 (三)守法守信规范经营,申请资助时不存在违反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相关规定的情形。 (四)申报的项目应符合国家、省、市、区智能传感器产业政策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 (五)所从事行业或开展的业务按照有关规定需经有关部门核准、备案或需取得相关资质的,应按要求取得。 (六)针对技术攻关项目,申报主体应为攻关项目主要参与方,申报主体应在光明区从事经营活动;针对技术研发机构,机构主体应落地在光明区,并在光明开展实际经营活动; (七)申报单位所获国家、省、市级专项或课题资助资金已实际到账。
支持力度
支持智能传感器相关企业或机构开展新型消费电子、智能驾驶汽车、智能机器人、工业互联网、工业控制等领域的中高端智能传感器及智能硬件高端通用器件、关键设备、核心材料、先进工艺等技术研发和产品攻关,支持相关企业与国内顶尖科研机构合作提出自有专利技术。 1.国家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和国家级技术研发机构,按照市级支持金额的50%予以配套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2.省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和省级技术研发机构,按照市级支持金额的30%予以配套奖励,最高不超过800万元; 3.市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和市级技术研发机构,按照市级支持金额的20%予以配套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申请材料
(一)专项计划申请表。(网上填写) (二)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项目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申报主体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若申报主体成立时间不足三年,需提供申报主体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当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尚未完成,则提交财务报表。 (四)上年度纳税证明。提交由税务部门提供的上一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包含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印花税等)。 (五)信用信息资料(深圳信用网打印最新完整版信用报告)。 (六)真实性申明。申报主体自主申报以及对申报材料内容及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需加盖公章。(见附件1) (七)各级财政资金扶持情况。提交近3年申报主体受国家、省、市、区各级财政资金扶持情况。(见附件2) (八)对应提供下列材料: 1.项目技术先进性证明及奖励文件,包括查新报告、软件著作权、发明专利、产品检测报告(非必须项,若无法提供,需提交相关文件予以说明); 2.上一自然年度获得市级关键部件和核心技术的重大技术攻关项目、技术研发机构资助计划文件及申报市级奖励时提交的项目说明; 3.补助拨款经费进账凭证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上传); 4.其他资料,如必要的情况说明等。 电子材料:第1项材料登录“深圳财企通-深圳市财政专项资金统一管理平台”(https://cqt.szfb.sz.gov.cn)在线填报,第2至8项材料上传PDF文件至“深圳财企通-深圳市财政专项资金统一管理平台”。 纸质材料:电子材料审核通过后,请登录光明区企业服务门户,导出带水印编号的所有材料,加盖申报单位印章,多页的还需加盖骑缝印章,壹式壹份,A4纸正反面打印,装订成册(胶装)。
项目来源
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受理光明区2023年度智能传感器产业建设MEMS先进封测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等六个政策申报的通知https://www.szgm.gov.cn/gmjjfw/gkmlpt/content/12/12225/post_12225246.html#11054
项目申报
项目名称:
    信息保护中,请放心填写。
    提交申报
    项目申报提交成功 请等专属客服联系
    确定
    会员登录
    未绑定公司 需要先绑定公司才能一键匹配
    取消操作
    立即绑定
    绑定公司
    绑定公司后,可在“会员中心-资料设置- 个人信息 ”中修改
    立即绑定
    公司绑定成功 请继续操作
    再看看
    继续匹配
    一键匹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