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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光明区
信息来源: 光明区人民政府
距申报截止5天
“幸福老人计划”Ⅱ类、Ⅲ类资助项目
申报时间: 2025-06-13 ~ 2025-06-19
阅读人次: 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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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公共服务
申请条件
Ⅱ类:街道级老年社会组织面向本街道开展的“老有所乐、老有所学、老有所为”相关活动,项目活动惠及人数不得少于30人,且活动人员中至少有90%以上的人员是60周岁以上老人或50周岁以上退休女性。 Ⅲ类:社区级老年社会组织面向本辖区开展的“老有所乐、老有所学、老有所为”相关活动,项目活动惠及人数不得少于30人,且活动人员中至少有90%以上的人员是60周岁以上老人或50周岁以上退休女性。
支持力度
项目资助包括事前资助、事后资助,其中: (一)事前资助:根据项目申报金额与评审结果确定。以评估总分60分为合格线,未过合格线不予资助,合格线以上分三个级别进行资助:总分≥90分,为一级,按照项目申请总金额的70%资助;75≤总分<90分,为二级,按照项目申请总金额的60%资助;60≤总分<75分,为三级,按照项目申请总金额的50%资助。 (二)事后资助:根据评估结果给予资助。以评估总分60分为合格线,合格线以下的不予奖励,合格线以上分三个级别:总分≥90分,为优秀,按照项目申请总金额的30%资助;75≤总分<90分,为良好,按照项目申请总金额的20%资助;60≤总分<75分,为合格,按照项目申请总金额的10%资助。
申请材料
(一)深圳市光明区“幸福老人计划”Ⅱ类、Ⅲ类资助项目申请表(附件1、2); (二)申报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及年检复印件; (三)申报项目方案及预算; (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3); (五)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以上材料一式二份,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且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相同”,原件备查。
项目来源
关于申报2025年度深圳市光明区“幸福老人计划”Ⅱ类、Ⅲ类资助项目的通知https://www.szgm.gov.cn/xxgk/xqgwhxxgkml/gzgg/content/post_122249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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