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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宝安区
信息来源: 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金融工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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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专项-加速推进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平台建设
申报时间: 2025-08-15 ~ 2025-09-15
阅读人次: 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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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汽车制造业 新能源汽车
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在宝安区开展实际经营活动的企业以及其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机构,符合《宝安区关于促进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宝发改规〔2023〕1号)关于支持措施规定条件的独立法人单位。 2.未违反国家、省、市联合惩戒政策和制度规定,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亲清政企平台信用核查结果为准)。 3.重点支持车规级半导体领域IGBT、MOSFET、MCU等产品设计和研发生产;智能化领域激光雷达、毫米波雷达、光纤惯导、高精度地图、高精度定位、智能座舱等关键环节技术攻关及生产制造;网联化领域V2X通信及云服务终端,打造“车-路-网-云-图”一体化融合感知生态;电动化领域先进动力电池、电机系统、电控系统等技术研发及生产制造。 (二)专项条件 (1)创新平台在2024年以来至申报之日前获深圳市资金补贴并为经国家、广东省、深圳市认定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 (2)创新平台运营正常,相关软、硬件设施齐全。
支持力度
按照市级主管部门资助金额的20%给予配套资助,最高200万元。
申请材料
1、宝安区关于促进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项目申请表; 2、宝安区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资金申报承诺书; 3、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盖章扫描件; 4、法定代表人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盖章扫描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模板); 6、经办人在本公司或关联公司的社保缴纳证明(模板); 7、存款账户信息(模板); 8、近三年度企业纳税证明; 9、公共信用信息查询报告(完整版)(模板); 10、申报项目汇总表; 11、申报主体主营业务、主要产品的佐证材料(模板); 12、市级主管部门下达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13、市级主管部门资助经费到账凭证。
项目来源
关于开展2025年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集群支持项目申报的通知 https://www.baoan.gov.cn/bajjcj/gkmlpt/content/12/12331/post_12331343.html#5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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