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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东莞市
信息来源: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待定
倍增企业认定
申报时间: 待定
阅读人次: 105
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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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策原文
  • 资助历史
  •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航空航天 人工智能 区块链 集成电路 软件 汽车制造业 现代服务业 传统实业 军工业 新材料 新能源与节能 生态修复 节能环保 高端装备 机器人 生命健康 生物医药 医疗器械 新能源汽车 海洋产业 互联网 化工产业 电子信息 物联网 5G/移动通信 大数据
申请条件
申报“倍增企业”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我市注册、纳税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模以上企业; (二)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试点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应不低于 1 亿元;属于营业收入连续两年增长 25%以上的企业可放宽上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 5000 万元,上年度营业收入 5000万元-1 亿元的企业新增数量不超过当年倍增企业总数的 10%;属于下一代移动通信(6G)、前沿新材料、具身智能、未来生命健康等未来产业的“未来之星”企业可放宽上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 5000 万元;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试点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应不低于 3000 万元; (三)企业未被列入失信名单、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支持力度
待定
申请材料
待发布。
项目来源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东莞市“倍增企业”遴选考核办法》的通知 https://im.dg.gov.cn/zwgk/zxgk/content/post_43869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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