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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龙岗区
信息来源: 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待定
体育产业-体育+融合发展扶持
申报时间: 待定
阅读人次: 302
待定
  • 政策简读
  • 政策原文
  • 资助历史
  •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文化创意设计
申请条件
(一)在龙岗区举办大型高端体育赛事、建设职业体育俱乐部、推动体育产业聚集发展、投资兴建体育场馆、参加体育专业展会的注册地、纳税地和统计地均在龙岗区的体育企业及在龙岗区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 (二)在龙岗区举办推动文旅融合发展、文体旅融合发展和“体育+”融合发展项目活动的注册地、纳税地和统计地均在龙岗区的企业以及在龙岗区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
支持力度
(一)鼓励以大型体育场馆为依托,引进高品质的大型商业演艺活动,带动旅游产业发展。对每场出票数及安全容量核定数均在8000以上且30000以下的演艺活动,按不超过场地租金、安全保卫、交通保障等实际投入的50%,可给予每场次不超过30万元的扶持;对每场出票数及安全容量核定数均在30000以上的演艺活动,按不超过场地租金、安全保卫、交通保障等实际投入的50%,可给予每场次不超过80万元的专项扶持。 (二)经上级主管部门认定为市级以上优秀新业态项目的,可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奖励。 (三)积极培育“体育+”新业态,对于先行示范作用明显,切实推动体育与文化、旅游、教育、科技、康养、医疗等产业高质量融合发展的项目。经龙岗区评定为区级“体育+”优秀新业态项目的,按不超过项目培育、场地租金、水电能耗等实际投入的50%,可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奖励。
申请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项目来源
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专项资金支持体育产业发展实施细则》的通知 http://www.lg.gov.cn/xxgk/zwgk/flfg/bmgfxwj/content/post_101384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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