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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深汕合作区
信息来源: 深汕特别合作区公共事业局
待定
新引进人才育儿补贴
申报时间: 待定
阅读人次: 129
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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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策原文
  • 资助历史
  •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航空航天 人工智能 区块链 集成电路 软件 产业园 建筑业 采矿业 汽车制造业 现代服务业 电子竞技产业 传统实业 科技中介 电子商务 军工业 高技术服务 新材料 新能源与节能 其他 文化创意设计 农业 传统服务业 金融业 交通/物流/供应链 贸易 公共服务 科研单位 生态修复 节能环保 高端装备 机器人 生命健康 生物医药 医疗器械 新能源汽车 海洋产业 互联网 化工产业 电子信息 物联网 5G/移动通信 大数据
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持有“深汕人才卡”,且申请补贴时仍在合作区就业创业; (二)申请人引进后在合作区的医疗机构生育子女,且该子女须为合作区户籍。
支持力度
新引进人才在合作区生育子女的,给予育儿补贴;每生育一个子女,给予一次性育儿补贴3000元。该补贴为税前金额,区公共事业局在发放补贴前按税法规定履行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
申请材料
(一)深汕特别合作区新引进人才育儿补贴申领表(详见附件)。 (二)申请人有效的身份证明:   1.内地居民需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   2.港澳居民需提供港澳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省籍身份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外籍人士需提供本人护照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三)申请人的“深汕人才卡”。 (四)仍在合作区就业、创业证明:   1.申请人仍在合作区就业的,提交与合作区企业(机构)签订的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及本人近1年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   2.申请人仍在合作区创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及近1年的公司银行流水证明材料。 (五)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六)补贴对应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 (七)补贴对应子女的户口簿首页和个人页或近3个月内由公安部门开具的户籍证明。 以上材料均提供电子文件。
项目来源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新引进人才育儿补贴申报指南 https://www.szss.gov.cn//sstbhzq/ssw/jrss/ggtz/content/post_120450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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