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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龙华区
信息来源: 龙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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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扶持-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扶持
申报时间: 2025-02-12 ~ 2025-02-23
阅读人次: 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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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现代服务业
申请条件
一、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所有权人、实际管理人或使用人,对文物本体进行原址原貌保护而采取的抢险加固、修缮、保护性设施建设工程,可获得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扶持。已由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统租使用管理的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所有人除外。 二、在龙华区内的“非遗”项目保护单位、“非遗”项目传承人。
支持力度
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扶持标准: (一)修缮工程经费:按不超过修缮工程经费总额的50%予以扶持,单次扶持金额不超过50万元。对同一文物的修缮工程,从获得扶持公示之日起5年内不再扶持。 (二)日常维护经费:按不超过日常维护经费总额的50%予以扶持,单次扶持金额不超过6万元。对同一文物每年只扶持一次。 日常维护经费使用范围含文物日常保护工程(包括文物建筑屋顶外墙除草勾抹,梁柱消杀白蚁,局部揭瓦补漏,文物标志牌维护保养)、文物环境整治项目(包括庭院整理清洁、墙内外排水疏导、灭鼠等)、文物简易加固(包括文物建筑梁柱和墙壁等的简易支顶加固项目以及古遗址和墓葬等的简易加固项目)。
申请材料
(一)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所有权或使用权材料; (二)申报修缮工程经费,提供具有造价审核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出具的审核资料及费用票据; (三)申报日常维护经费,提供维护前到文化行政部门登记的材料、维护后的验收材料及日常维护工作费用票据。
项目来源
深圳市龙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申报2025年龙华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扶持的通知 https://www.szlhq.gov.cn/bmxxgk/whgdlytyj/dtxx_168174/tzgg_168176/content/post_119988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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