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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国家部委
信息来源: 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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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香江学者计划、香江学者计划(湾区项目)
申报时间: 2025-03-10 ~ 2025-05-09
阅读人次: 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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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科研单位
申请条件
1.香江学者计划申请人应为内地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未进站的博士毕业生或在职科研人员。香江学者计划(湾区项目)申请人应为广东省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或工作站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拟进入广东省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工作站的博士毕业生或在职科研人员。申请人博士毕业时间一般应为三年以内。 2.年龄不超过 35 周岁,政治素养良好,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3.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申报须经设站单位和合作导师同意;未进站的申请人可先依托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设站单位申报,获选后再办理博士后进站手续。在职科研人员申报须经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同意后方可申报。 4.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创新能力。 5.具备良好的英语水平。 6.能全职在香港工作 2 年。 7.专业领域:基础研究、生物医学、信息技术、农业、新能源、新材料、先进制造、经济学、法学、管理学等。 8.已入选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A、B、C档)、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及其他各类博士后引进派出项目(博士后国(境)外学术交流项目除外)的人员不得申报香江学者计划和香江学者计划(湾区项目)。 9.同时满足香江学者计划、香江学者计划(湾区项目)申报条件的申请人,须择一申报。
支持力度
香江学者计划、香江学者计划(湾区项目)资助经费为每人 36 万元人民币和 43.92 万港币(约合36 万元人民币),其中香江学者计划(湾区项目)内地资助经费由广东承担。资助经费主要用于支付获选人员在港期间的生活开支、住房补贴、医疗保险、科研补助及往返旅费等。2025 年香江学者计划资助不超过60 人,香江学者计划(湾区项目)计划资助不超过20 人。
申请材料
申请人在申报时间内登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官网的“国(境)外交流项目”系统进行申报。申报时须查看申报岗位详情,并按提示要求填写相关申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项目来源
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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