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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国家部委
信息来源: 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
距申报截止9天
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
申报时间: 2025-03-20 ~ 2025-05-31
阅读人次: 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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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1.年龄不超过 35 周岁,政治素养良好,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2.申请人应为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拟进站的博士毕业生,申请人博士毕业时间一般应为三年以内。 3.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申报须经设站单位和合作导师同意;拟进站的申请人需先依托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设站单位申报,获选后须办理博士后进站手续。 4.申请人原则上不得为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体系成员单位博士毕业生和博士后研究人员。 5.具备良好的英语或德语能力。 6.能保证全职在德国工作至少20 个月。 7.符合德方提供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岗位需求和申报要求。 8.已入选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A、B、C档)、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及其他各类博士后引进派出项目(博士后国(境)外学术交流项目除外)的人员不得申报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
支持力度
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与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合作实施,每年选派新近获得博士学位的优秀青年科研人员赴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下属的研究所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 2 年。中方资助每人30 万元人民币,德方按月资助每人 1500 欧元。资助经费可用于支付获选人员生活津贴、健康和工作意外伤害保险和差旅等费用。2025 年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计划资助22 人以内。
申请材料
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进入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在“国(境)外交流项目”中选择“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进行申报。申报时须查看申报岗位详情,并按提示要求填写相关申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项目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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