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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大鹏新区
信息来源: 大鹏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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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奖励
申报时间: 2025-01-08 ~ 2025-01-14
阅读人次: 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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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产业园 文化创意设计
申请条件
(一)依法成立、纳税一年及以上、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实行独立会计核算体系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 (二)符合《深圳市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新区产业导向及支持条件; (三)未被实施失信惩戒措施。 (四)申报项目已完成。项目开展、实施时间为2023年10月1日至 2024年12月31日。
支持力度
经各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国家级、广东省省级、深圳市市级文化产业园区、基地的,分别给予运营主体100万元、7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获得更高等级认定的,按相应标准追加差额奖励。
申请材料
(一)《大鹏新区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需原件。 (二)“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印鉴)和签字样本。 (三)2023年、2024年纳税证明复印件。 (四)申报单位、申报项目和影响力简介。 (五)企业近三年获得政府各种财政资金扶持、奖励的详细情况说明。 (六)获评文化产业园区、基地的评定文件。 (七)与项目有关的其他证明或辅助材料。 本次项目申报采用线下验证纸质材料的形式进行。纸质材料均需验原件、存复印件,复印件按A4纸型制作,(申报表和附件统一装订,编制目录、页码)须按顺序编制目录,统一添加页码,正反打印胶装订成册,盖公章,整册盖骑缝章,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电子文档1份刻录光盘或U盘与纸质文件内容保持一致。
项目来源
深圳市大鹏新区旅游发展和文化体育局关于申报2025年大鹏新区文化和体育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的通知https://www.dpxq.gov.cn/xxgk/xxgk/tzgg/content/post_119485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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