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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盐田区
信息来源: 盐田区投资推广和企业服务中心
待定
保税高端产业聚集发展资助
申报时间: 待定
阅读人次: 224
资助金额:
最高资助100万
待定
  • 政策简读
  • 政策原文
  • 资助历史
  •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交通/物流/供应链
申请条件
经核准在盐田综合保税区内开展检测维修、保税研发、保税货物租赁、进口汽车保税存储展示、文物存储展示等业务的企业,并满足以下条件: (1)申报主体应当是在盐田综合保税区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申报主体应当是2020年6月1日之后在盐田综合保税区红线范围内开展上述业务的企业。 (3)申报主体租用盐田综合保税区内产业载体开展本项政策所述业务的,申报的面积应为实际从事该项业务的场地面积。 (4)申报主体依托盐田综合保税区内自有物业开展本项政策所述业务的,应形成相关设备的实际投入,并向区政府有关部门备案。 (5)申报主体因开展条款所述业务而曾获得盐田区租金资助的,已获得的资助应少于3次。租金资助不与盐田区政府其他租金优惠和补贴同时享受。
支持力度
经核准在盐田综合保税区内开展检测维修、保税研发、保税货物租赁、进口汽车保税存储展示、文物存储展示等业务的企业,租用盐田综合保税区内产业载体开展上述业务的,按房屋租金市场指导价的百分之四十,且最高不超过三十元/平方米/月的标准,给予不超过三年的租金资助;对依托盐田综合保税区内自有物业首次开展上述业务的,按业务相关设备投资额的百分之二十给予一次性资助。对同一企业每年资助不超过一百万元。
申请材料
登录统一申报平台“盐i企”系统进行线上申报。 (1)《盐田区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申请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 (3)申报主体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不足三年的,按实际年度提供); (5)盐田综合保税区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入区核准文件复印件; (6)盐田综合保税区主管部门核发的开展维修业务核准文件复印件(仅开展检测维修业务的企业提供); (7)申报主体签订的本项政策条款所述业务合同或业务委托书复印件; (8)租用盐田综合保税区内产业载体的申报主体提供: ①有资质的第三方中介机构提供的关于开展条款所述业务租用场所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原件; ②所租用物业的基本情况和使用情况说明(地址、出租方和承租方、总面积、分用途面积、租金、是否存在转租情况等); ③现场照片(场地外在环境、内部环境、业务运作场景等); ④本次申报的场所租金是否已经申请获得或正在申报其他事项财政专项资金,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⑤费用清单及相关场所房产证明、租赁合同、租金发票等复印件。 (9)自有物业的申报主体: ①申报项目所处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加盖业主公章); ②投入设备照片、设备投入汇总表(包括序号、设备名称、金额(元人民币))、设备投入明细表(包括序号、设备名称、型号、金额(元人民币)、发票编号、开票日期、发票在本材料中对应的页码)、相关票据(发票、记账凭证、付款回单)复印件; ③有资质的第三方中介机构提供的开展上述业务投入设备投资额的专项审计报告原件; (10)区主管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项目来源
关于发布《盐田区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申报指南》的通知 http://www.yantian.gov.cn/cn/zwgk/tzgg/content/post_10026303.html
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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