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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盐田区
信息来源: 盐田区科技创新局
待定
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机构扶持
申报时间: 待定
阅读人次: 221
资助金额:
最高资助200万
待定
  • 政策简读
  • 政策原文
  • 资助历史
  •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科技中介 高技术服务
申请条件
申请该项目单位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当是在盐田区注册并已办理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机构。 (二)申报单位以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服务为主要业务,近 1年开展了实质性工作,具有良好的服务业绩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对促进科技成果向盐田区企业转移和转化、活跃盐田区技术市场交易,且取得良好经济社会效益的优先予以支持。
支持力度
支持强度: (一)对不超过 1000 平方米的办公场地面积给予租金全额补贴,补贴标准不超过同类物业市场租金水平,连续补贴不超过3年。 (二)对享受租金补贴的场地面积给予实际装修费的50%一次性补贴,补贴标准不超过每平方米750元。 (三)对经核定的上年度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收入给予5%奖励,每项成果转化奖励最高20万元,每年合计奖励不超过200万元。 支持方式:事后资助、自愿申报、审批机关审定、社会公示。
申请材料
(一)基本材料 1.《盐田区科技创新扶持项目申请书(资助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机构项目)》(登录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申报管理系统:https://ytcyzj.yantian.org.cn 在线填写,待审核通过后从系统下载并打印生成的纸质文件原件<需签字盖章>); 2.承诺书原件(下载受理通知附件中的“承诺书模板”填写,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提交纸质材料时,以此承诺书原件替换项目申请书中“填表声明与保证”页); 3.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4.申报单位的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法人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6.申报材料提交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7.区政府批准、审定的相关文件(包括同意设立的文件、审定通过的文件或合作共建的协议); 8.在深圳市技术转移促进中心完成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备案,且备案在有效期内,提供备案证明文件复印件; 9.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不足三年的,按实际年度提供); 10.申报日期前两年度的申报单位纳税信用等级查询报告(单位盖章),不足 2 年的,按实际年度提供; 11.申报日期前 1 个月内在深圳信用网查询的申报单位《公共信用信息查询报告》; 12.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交经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的含有防伪标识封面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复印件(验原件); (二)项目材料 1.申请场租补贴场地租用费用产生的票据证明材料(列出材料清单)。 2.申请装修费用补贴装修费用支出的票据证明材料(列出材料清单)。 3.申请上年度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收入奖励 (1)技术转移项目产业化成果证明材料,包括与技术受让方签订的技术合同的复印件(验原件),技术受让方已组织实施转移的项目报告(如有请提供); (2)签订的技术合同应在上年度经深圳市技术转移促进中心认定登记,提供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 (3)上年度技术转移服务收入(中介服务收入)银行进账证明的复印件,以通过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为依据。 以上材料一式二份,编制封面(封面采用申请书的封面)及目录(目录按照申请书中“材料清单”所列“附件”的顺序编写,并标明其在材料中对应的页码),A4 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加盖骑缝章。项目申报单位对申请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有虚假,我区核实后将不予立项资助,并将申报单位列入我区诚信负面清单,涉及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项目来源
盐田区科技创新局关于开展2021年下半年盐田区科技类扶持项目受理工作的通知 http://www.yantian.gov.cn/ytkcj/gkmlpt/content/9/9034/post_9034652.html#20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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