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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深圳市
信息来源: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距申报截止25天
超低能耗建筑及近零碳建筑工程试点项目(运行阶段)
申报时间: 2025-04-30 ~ 2025-05-30
阅读人次: 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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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建筑业
申请条件
(一)申报主体 申报单位应为项目建设单位,也可由建设单位联合设计、施工、咨询等单位共同申报。申报单位近三年未发生工程质量安全、环保及违法失信等不良行为。 (二)申报范围 以单栋建筑或建筑功能相同(相似)的建筑群、单体或整体的轨道交通等项目为申报对象,涉及系统性、整体性的指标,以所属项目的总体进行评价。 (三)项目要求 运行阶段试点项目。按照国家《近零能耗建筑技术标准》(GB/T 51350-2019)、《深圳市超低能耗建筑技术导则》或其他相关节能低碳等技术标准要求,以超低能耗建筑及近零碳建筑工程为建设目标的建成并至少投入使用满一年的运营项目。
支持力度
待发布
申请材料
1.深圳市超低能耗建筑及近零碳建筑工程试点项目申报书(运行阶段); 2.项目审批文件(包括立项批复文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及建筑工程竣工证书等); 3.运行阶段试点项目专项技术方案; 4.实测能耗运行分析报告; 5.全套竣工图纸及相关计算文件、检测报告及运行数据台账等。
项目来源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超低能耗建筑及近零碳建筑工程试点项目申报的通知 https://zjj.sz.gov.cn/xxgk/tzgg/content/post_121570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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