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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龙华区
信息来源: 龙华区人力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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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青年人才集聚工程-校企联合培养项目
申报时间: 2025-08-16 ~ 2025-09-15
阅读人次: 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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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航空航天 人工智能 区块链 集成电路 软件 产业园 建筑业 采矿业 汽车制造业 现代服务业 电子竞技产业 传统实业 科技中介 电子商务 军工业 高技术服务 新材料 新能源与节能 其他 文化创意设计 农业 传统服务业 金融业 交通/物流/供应链 贸易 公共服务 科研单位 生态修复 节能环保 高端装备 机器人 生命健康 生物医药 医疗器械 新能源汽车 海洋产业 互联网 化工产业 电子信息 物联网 5G/移动通信 大数据
申请条件
(一)定向就业人员须为35周岁及以下(以申请时年龄为准),通过校企联合培养项目考核,获得龙华区用人单位及高校联合颁发的结业证书; (二)定向就业人员须取得合作高校颁发的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不含同等学力); (三)定向就业人员须与申报企业(机构)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和连续3年及以上有效劳动(聘用)合同,在龙华区依法依规缴纳个人所得税和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均连续3个月及以上; (四)校企联合培养项目须由龙华区用人单位与高校签订正式合作协议,明确合作形式、选拔流程、预计培养人数、培养专业、培养周期、培养方案、培养考核机制、定向就业协议等,并于申请校企联合培养奖励前将相关材料提交至区人力资源局完成审核与备案。如定向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于该奖励公示前已不在申报企业(机构)正常连续缴纳,则该人员不计入该用人单位的实际到岗人数。
支持力度
对经区人力资源局审核通过的联合培养项目,其定向培养的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人才,在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并正式到岗工作后,按实际到岗人数给予用人单位相应奖励。其中,到岗1-4人,按每人1万元发放一次性奖励;到岗5-9人,按每人2万元发放一次性奖励;到岗10人及以上,按每人3万元发放一次性奖励。同一用人单位每年获得奖励资金总额不超过30万元。
申请材料
1.基础材料 (1)深圳市龙华区优秀青年联合培养奖励申请表(附件1-5); (2)申报单位营业执照; (3)经备案成功的申报单位与高校签订的正式合作协议。 2.专项材料 (1)定向就业人员的身份证明材料:定向就业人员的居民身份证,外籍人员提供有效护照,港澳台籍人员则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定向就业人员的定向就业协议:定向就业人员与申报单位签订的定向就业协议; (3)定向就业人员的劳动合同:定向就业人员与申报单位签订的连续3年及以上有效劳动(聘用)合同; (4)定向就业人员的社保证明:截至申请当日,定向就业人员在龙华区连续缴纳3个月及以上的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包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五个社保险种,断缴将自重新开始缴纳的月份起重新计算连续缴纳月数;如因特殊情况未在龙华区缴纳养老保险,需提供情况说明;境外人员如无法提供该材料,可提供商业工伤险、意外险证明或情况说明); (5)定向就业人员的纳税证明:截至申请当日,定向就业人员在龙华区连续缴纳3个月及以上的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深圳)(所得项目为正常工资薪金,断缴将自重新开始缴纳的月份起重新计算连续缴纳月数); (6)定向就业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证明:定向就业人员取得的合作高校颁发的硕士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学信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证明书)、学信网的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结果文件(例如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 (7)定向就业人员通过校企联合培养项目考核的相关材料; (8)定向就业人员获得的申报单位及合作高校联合颁发的结业证书。
项目来源
深圳市龙华区人力资源局关于印发《深圳市龙华区数字经济优秀青年人才集聚工程实施办法申报指南(2025)》的通知 https://www.sz.gov.cn/szzt2010/wgkzl/jcgk/jcygk/zdzcjc/content/post_123007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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