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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深圳市
信息来源: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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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专项资金(民航业领域)-全货机加密航线资助
申报时间: 2025-03-29 ~ 2025-04-15
阅读人次: 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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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交通/物流/供应链
申请条件
资助对象为执行全货机加密航线的航空公司或包机人,资助条件为全货机加密航线是《实施细则》有效期(2022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内在深圳机场开通的经民航主管部门批准增加航班班次的国际及台湾地区全货机航线,且该航线从加密航班开始持续运营满一年。关于资助条件的相关说明如下: 一是加密的航线须在《实施细则》有效期内获得民航主管部门批准加密航班班次,则2022年以前在深圳机场开通的全货机航线若在《实施细则》有效期内加密,符合资助条件的航空公司也可申请资助。 二是航空公司同一条全货机加密航线获得资助后再次加密,可按新的加密班次再次申请资助。
支持力度
《实施细则》第十六条明确了加密航班班次算法,即加密航班班次以加密前获得民航主管部门批准的周航班班次1年的累计总量(周航班班次*52周)为基数,按运营年度内实际执行的增加班次计算资助资金。例如,2022年3月27日某航空公司运营的一条国际货运航线经民航主管部门批准增加航班班次,从出港4班/周增加到出港5班/周,则基数为208班(4班/周*52周=208班);理论上该航线在申请资助的运营年度内(2022年3月-2023年2月)执行的出港航班次应为260班,但由于种种原因,实际出港航班为230班,则实际执行的增加出港班次为22班(230班-208班=22班),计算资助资金的班次也为22班。 《实施细则》第十七条明确了在运营年度内不同航线每个增加的出港班次的资助标准及不同航线的资助上限,具体如下: (1)洲际(不含技术经停的第一目的地为亚洲外)及阿拉伯半岛地区航线 按运营年度给予增加的出港班次25万元/班,同时给予出港货量1000元/吨的一次性资助,每家航空公司每年每条航线的资助上限为3700万元。 (2)亚洲(不含阿拉伯半岛地区)及台湾地区航线 按运营年度给予增加的出港班次12万元/班,同时给予出港货量500元/吨的一次性资助,每家航空公司每年每条航线的资助上限为1500万元。
申请材料
(1)航空公司申请全货机加密航线资助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资助资金申请书; ②资助资金申请表(外航需在申请表中填写其境内银行开户账号信息); ③加密前、加密后民航局航线批复文件复印件(含加密前、加密后获得民航主管部门批准的周航班班次等内容),全货机加密航线须是获得局方批复为“全货运”性质的航线; ④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外航需提交经公证的外航所在国的工商注册证件的翻译件)。 (2)包机人申请全货机加密航线资助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资助资金申请书; ②资助资金申请表(国外包机人需在申请表中填写其境内银行开户账号信息); ③加密前、加密后民航局航线批复文件复印件(含加密前、加密后获得民航主管部门批准的周航班班次等内容),全货机加密航线须是获得局方批复为“全货运”性质的航线; ④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国外包机人需提交经公证的国外包机人所在国的工商注册证件的翻译件); ⑤航空公司与包机人签订的包机运输合同复印件并加盖航空公司公章(若是外文版合同,需同时出具经第三方翻译的中文版合同并加盖航空公司公章); ⑥承诺函。
项目来源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2024年深圳市民航业领域资助申报工作的通告 https://jtys.sz.gov.cn/zwgk/jtzx/tzgg/content/post_120630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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