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节课主要介绍企业的税收优惠,分别从双软的优惠政策、软件产品评估、软件企业评估来介绍。
“双软”评估是指软件产品评估和软件企业评估,评估成功后可以取得软件产品和软件企业的资质证书,从而享受国家提供给软件行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双软”优惠政策:
增值税即征即退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3%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所退税款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
销售发票的开票内容必须与软件著作权上软件的名称一致
2、将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本地化改造后对外销售,其销售的软件产品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本地化改造是指对进口软件产品进行重新设计、改进、转换等,单纯对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汉字化处理不包括在内。
两免三减半
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重点软件企业优惠
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生产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现已取消重点软件企业认定,原有的重点软件企业照常享受该政策)。
讲师介绍:
黄利霞,擅长项目:深圳市及各区资质、资助项目、项目申报、解答项目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