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驻申请被驳回 请重新修改申请资料,确认资料真实正确后提交
取消
您已提交入驻申请 请等待工作人员审核确认
确定
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资助项目
政策咨询

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资助项目

在线客服
技术合同资助项目按不超过申请单位的上年度技术交易收入应纳增值税额80%给予资助,且不超过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增值税额,最高资助金额200万元。
出售价格:
按结果收费
销量 31
服务地区:
默认属性
默认规格
预约下单
  • 服务介绍

申报条件:

1、在深圳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社会组织; 

2、技术合同的卖方或者受托方,技术合同包括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合同; 

3、申请单位签订的技术合同应当在上年度经过深圳市技术合同登记机构认定登记(出具对应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编号前缀为“4403012021”),且未享受过免征流转税优惠政策,多个符合条件的技术合同,可以合并申报;

会员登录
操作失败 产品规格不存在,可能已下架或删除
预约下单
    确定
    确定
    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