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充分发挥“粤贸全球”平台帮助外贸企业抓订单稳市场的积极作用,我厅委托第三方机构通过竞争性比选的方式选定一批境外展会,计划纳入2027年“粤贸全球”广东商品境外展览平台(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10月16日-10月22日(共7天),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商务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
公示完成后,我们将在官网业务通知栏下发布备案通知,敬请各单位关注,按期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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