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境外经济贸易合作区考核的办法》(粤商务规字〔2021〕1号)和《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省级境外经济贸易合作区确认考核和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粤商务合函〔2025〕1号)有关规定,现将2025年考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6月3日- 6月9日(7天)。
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省商务厅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
附件:2025年广东省境外经济贸易合作区确认考核和年度考核结果
广东省商务厅
2025年6月3日
联系人:省商务厅合作处 祝佳 020-388198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