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标准领域专项资金资助奖励操作规程》(深市监规〔2021〕5号)等有关规定,2024年度深圳标准领域专项资金资助奖励项目已完成受理申请、专家评审、社会公示、集体决策等程序,现予拨付非合同类项目资金,清单详见附件1;合同类项目需待完成项目验收、专项审计等有关程序后再予拨付,清单详见附件2。请各单位按时办理领款手续,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
本次领款手续线上办理时间:2025年4月30日至2025年5月30日(含起止日当天),未按规定时间办理领款手续的将视为申请人放弃领款。
二、办理方式
网页链接:https://cqt.szfb.sz.gov.cn/#/home
1.请资助主体登录深圳市财政专项资金统一管理平台(财企通),点击右上角【我的工作台】-【设置】-【基本信息】-【附件信息】-【银行账户证明】中上传“xx公司银行账户证明(PDF格式)”(模板见附件3)后点击提交。
2.请资助主体确认【申报信息】-【申报书】-【申报单位基本信息】-【名称】需与本通知附件1中公布的资助主体一致,开户行、银行账户需为公司的基本账户,且银行状态正常能顺利收款,请勿提供银行监管账户。
3.如资助主体名称与财企通平台的名称不一致,请电话联系本通知业务联系人将对应项目退回,需重新登录财企通修改单位名称和银行账户信息,并在附件材料“辅助材料”中上传“公司名称变更材料”,提供主管部门出具或批准的名称变更的证明材料。
4.如资助项目为联合申报项目,且联合申报单位未在财企通申请“2024年深圳标准领域专项资金资助奖励项目”,请将“银行账户证明”(PDF文件)通过小程序提交(扫描附件4-1 联合申报单位提交银行账户证明小程序码)。
5.请填写线上表格“非合同管理类项目拨款信息清单”(扫描附件4-2 非合同类项目拨款信息清单线上表格小程序码)。
6.经审核反馈无误后,请各单位将“银行账户证明”于2025年6月5日前送至或通过邮政快递邮寄至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工商物价大厦1512室,收件人:周小姐;电话:0755-83070636。
7.请合同类项目负责人加入工作群(扫描附件4-3合同类项目工作群二维码),对接合同签订等工作。
三、注意事项
1.资助主体办理领款,需使用资助主体的广东政务服务网账号登录系统,账号安全等级需为五级(L3),“账号基本信息”中“法人证件号码”需为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如证件号码不符,请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账号实名核验窗口修改账号信息后重新登录系统进行申报。
2.资助主体点击确认提交前请认真核对所填账户信息,务必确保银行账户信息真实且有效,如因账户信息错误或账户被冻结等导致资金被银行退回,则视为资助主体放弃领款,相关资金将上交市财政。
3.确认提交账户信息后,请在“我的工作台”中留意办理状态,如有补正提示,请及时补正。如未及时补正视为资助主体放弃领款。
4.资助款项将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进行拨付,请留意查看所提交的银行账户到账情况。
5.用于办理领款手续的开户行账号请提供基本账户,勿提供银行监管账户。
6.深圳标准领域专项资金应由资助主体直接申报,不接受中介代理提交专项资金申请材料,不设置中介代理受理渠道。
7.诚邀各单位参与“2024年深圳标准领域专项资金资助奖励项目满意度调查”(扫描附件5二维码)。
四、联系方式
专项资金业务咨询电话:0755-83070636。
财企通技术支持电话:0755-27038037。
特此通知。
附件:1.2024年度深圳标准领域专项资金拟资助奖励计划非合同类项目清单
2.2024年度深圳标准领域专项资金拟资助奖励计划合同类项目清单
3.银行账户证明(模板)
4.拨款材料收集数据码
5.2024年深圳标准领域专项资金资助奖励项目满意度调查二维码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