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绿色矿山建设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矿管〔2024〕1283 号)的要求,惠东县梁化镇鸡笼山建筑用花岗岩矿、惠州市交投葛埔绿色现代石场有限公司、化州市那务镇水明石场等 3 家矿山通过第三方评估,达到绿色矿山标准要求,拟纳入省级绿色矿山名录,现予以公示,时间为 7 个工作日,公示期至 2026 年 1 月 24 日。
在公示期内社会公众有异议的,请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姓名、工作单位、通信地址和联系方式等,将有关意见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szrzyt_kgc@gd.gov.cn。
附件:拟纳入省级绿色矿山名录名单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6 年 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