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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深汕合作区
信息来源: 深汕特别合作区党政办公室
关于对《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投资推广项目引荐机构奖励措施(征求意见稿)》征集公众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5-29
阅读人次: 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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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拓宽投资推广渠道,进一步促进深汕特别合作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我区拟定了《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投资推广项目引荐机构奖励措施(征求意见稿)》

  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草拟质量,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等规定,现就《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投资推广项目引荐机构奖励措施(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5年6月13日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仁和楼1栋308室收,联系电话:0755-22100926(邮编5164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kcjjfwj@szss.gov.cn

  (三)通过深汕网“征集调查”栏目在线提交意见。

  以单位名义提交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提交的,请签署真实姓名并注明联系方式。凡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可不予受理。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科技创新和经济服务局

  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