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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东莞市
信息来源: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第2季度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名单公示(旧政策)
发布时间: 2025-07-10
阅读人次: 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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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东莞市小微企业创业贷款财政贴息政策业务办理清单(修订版)》要求,符合下列条件的借款单位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一)在东莞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小微企业(员工制家政企业可按小微企业标准按规定申请创业贷款贴息);(二)首次申请贴息之前前 12 个月内,新招用重点扶持对象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 15%(超过 100 人的企业达到 8%),并与其签订 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三)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四)按规定在我市创业贷款经办银行取得小微企业贷款;(五)属于失业保险参保范围的,必须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

  贴息本金额度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贴息标准为LPR 50BP以下部分予以贴息。

  现将2025年第2季度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名单公示如下:(见附件)

  举报电话:22206607

  公示时间:2025年7月10日至2025年7月16日

  附件:2025年第2季度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名单(旧政策).xlsx

  

 

 

东莞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2025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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