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银保监会关于印发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银保监发〔2020〕22号)《广东省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粤金管〔2025〕12号)《深圳市融资租赁公司监管评级工作指引(试行)》(深金管函〔2024〕110号)等文件要求,为全面评估融资租赁公司的经营管理与风险状况,实现分级分类监管,促进融资租赁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我局组织对辖内融资租赁公司开展2025年监管评级工作。评级范围是在深圳市内依法设立、经营满一个会计年度并未被纳入非正常经营类名单的融资租赁法人机构。监管评级等级从高到低有A、B、C、D、E五个等级,根据我局掌握的监管情况,结合融资租赁公司提供的评级资料,现已完成评级结果综合审定,其中59家融资租赁公司评级为C级以上,另有21家融资租赁公司评级为D级,56家融资租赁公司评级为E级。
现将被评为C级(含)以上的融资租赁公司名单予以公告。后续若发现融资租赁公司通过提供虚假资料提高评级结果,或涉嫌开展违法违规经营活动等,我局将按规定调低其监管评级等级,并予以严肃处理。
特此公告。
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