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光府规〔2023〕15号)和《光明区促进绿色生态发展若干措施》(深光府规〔2024〕6号)等有关规定,现对2024年光明区绿色生态发展支持项目第一批拟资助项目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1日至9月5日(5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一、邮箱反馈:将意见发送至sthjxzfwk@szgm.gov.cn;
二、信函反馈:将书面意见邮寄至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光明管理局(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光明商会大厦20楼2001;联系人:郑紫宁,联系电话:0755-2369865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2024年光明区绿色生态发展支持项目”字样。
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平、公正,保护拟资助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附件:2024年光明区绿色生态发展支持项目第一批拟资助项目名单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光明管理局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