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完善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根据《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要求,宝安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组织开展了第七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申报和评审工作。经各街道和相关单位推荐申报,专家评审组经过初评、复评,拟推荐第七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32项。现将拟推荐代表性项目名录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5月20日至6月3日(15个自然日)。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反馈至深圳市宝安区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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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518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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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深圳市宝安区第七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拟列入)
深圳市宝安区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中心
2025年5月19日